鐵棍虐死4歲女童案 王薇君:傷口潰爛味道比腐屍還重
新北市男子莊嘉億,受入監服刑的邱姓女友請託,照顧女友4歲大的女兒,但莊男竟多次持鐵棍痛毆女童,女童腿骨外露3星期,最後活活被虐死。莊男一審遭判死刑,二審改判無期徒刑。對此,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表示,女童傷口潰爛,味道比腐屍還臭,讓人看了就難過。
▲王薇君。(圖/記者吳銘峰攝)
本案發生於2017年11月,女童母親邱姓女子,在案發前一個月因毒品案入監服刑,將女童託付給無業的莊男母子照顧。但莊男多方凌虐女童,多次持鐵棍毆打女童屁股,還以拳頭打腿、持毛巾甩臉,女童因長期凌虐,不僅營養不良,還被打到骨頭穿刺,右大腿骨穿刺皮膚、暴露在外長達3周。
母子2人擔心案情曝光,也擔心遭通緝的莊男被逮回,因此放任女童傷勢惡化,女童最後因敗血性休克死亡。檢警循線逮捕莊男母子2人,並對2人提起公訴。一審重判莊男死刑、莊母無期徒刑。案件上訴第二審。
二審於24日宣判,高院認定莊男對女童有殺害的不確定故意,並且在行爲上屬於具有義務但卻不做應爲行爲的「不作爲犯」,仍成立「成年人殺害兒童罪」;不過經臺大醫院鑑定後,認爲莊男再犯率不高,且有矯正教化可能,因此二審改判無期徒刑。至於莊母部分,高院改以「成年人有義務遺棄兒童致死罪」,判刑9年。
高院宣判時,女童家屬均未到庭聽判,僅有多次陪同家屬出庭的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出席。王薇君受訪時,紅着眼眶表示,她協助處理兒童屍體8年,本件是她看過最慘的一件,女童傷痕累累。她還說,女童腿部的傷口潰爛,散發的味道非常重,甚至比過世一星期的遺體還重,可見傷口潰爛的嚴重程度。王薇君說,一想到那畫面,就令人難過。她說「不作爲犯」難道不可惡嗎?不是說一定要判誰死刑,但臺灣有捍衛孩子的生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