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主任委員王洪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共天津市委批准,天津市紀委監委對市人大常委會原委員、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原主任委員、市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原主任王洪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依據有關規定,經天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天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王洪海開除黨籍處分;由天津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天津市第十二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