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離婚案 SK會長、小三判賠20億韓元

SK集團長崔泰源與前總統盧泰愚之女盧素英的離婚官司被稱爲韓國史上最貴離婚案。圖爲2023年4月崔泰源在商業論壇發表談話。(美聯社)

63歲的韓國第三大財閥SK集團會長崔泰源,與前總統盧泰愚之女盧素英的離婚官司備受關注,更被稱爲韓國史上最貴離婚案。盧素英去年3月起訴崔泰源情婦金熙英,要求精神賠償,首爾家庭法院日前一審裁定,金熙英和崔泰源需向盧素英支付20億韓元(約新臺幣4802萬元),作爲精神損害賠償。

據朝鮮日報和韓聯社報導,崔泰源與盧素英1988年在青瓦臺風光結婚,婚後育有3子女。然而2015年底,崔泰源公開承認與現年48歲、被稱「韓國最強小三」金熙英的婚外情,希望盧素英與他離婚。2017年,崔泰源向盧素英提離婚,但雙方未能達成協定,2人鬧上法庭。

在今年5月出爐的離婚財產分割案判決中,法院要求崔泰源向盧素英分割1.38兆韓元(約新臺幣331億元)的財產,並支付20億韓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是韓國曆來離婚財產分割的最高金額。崔泰源不服判決提上訴,案件仍在審理中。

盧素英方面,她去年3月指控金熙英自2015年起故意接近崔泰源,除保持不正當關係,甚至還生下私生女,破壞她與崔泰源婚姻。她還聲稱崔泰源在此期間,爲金熙英花費超過1000億韓元。

盧素英以自己遭受嚴重精神痛苦爲由,針對金熙英提起訴訟,要求金熙英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30億韓元(新臺幣約7203萬元)。金熙英則否認相關指控,反咬一口稱崔盧2人婚姻早已名存實亡。

首爾家庭法院22日一審宣判,金熙英和崔泰源須向盧素英支付20億韓元精神損害賠償。盧素英的代理律師表示,「盧素英和其子女所經歷的痛苦是無法被任何事物治癒的。我認爲法院重判賠償責任,表現出其保護家庭珍貴性和價值的決心。」

金熙英在判決出爐後也發聲明,向盧素英以及其子女道歉,並表示「我不會上訴」。她補充道,「我們將盡力及時履行法院規定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