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新冠疫情升溫 山域嚮導資格時效延長1年

教育部已於今年6月21日公告,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到期的體育山域嚮導證書,以及該期間完成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術科檢定、山域嚮導新訓人員,其證書或時效延長1年。(示意圖/本報資料照,廖志晃攝)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全國防疫警戒需求,爲維護依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完成訓練或檢定人員之權益,並在疫情趨緩後及時充實山域嚮導專業人力需求,教育部已於今年6月21日公告,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到期的體育署山域嚮導證書,以及該期間完成山域嚮導資格檢定學術科檢定、山域嚮導新訓人員,其證書或時效延長1年,預估超過180名持有證書人員、參與檢定及相關訓練人員效期獲得延長。

去年起全球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影響多數山域嚮導訓練、檢定及實習人員權益,故體育署參考衛生福利部對各級救護技術員證照效期1年的政策,公告展延持有山域嚮導證書、完成學術科檢定及新訓人員其證書效期、參加實習及檢定期限。今年自5月17日起全國三級警戒,迄今兩度延長至7月12日,由於本土疫情發展不定,部分承辦山域嚮導檢定、複訓的受認可山域嚮導訓練機構難以正常開班辦理檢定及複訓,使現持證書人員無複訓場次可參與、完成新訓人員無檢定場次可參加,影響山域嚮導展延證書效期及參與檢定時效;另於通過學術科檢定人員,依法尚須於1年內完成實習合格方得取得證書,因疫情影響致登山活動大幅減少,準嚮導實習機會大爲減少,亦使相關人員權益受損。因此體育署延續去年度作法,公告於本年期間內持有山域嚮導證書效期屆至、完成新訓或學術科檢定人員,效期延長1年。

體育署表示,本次公告目的在協助山域嚮導及相關人員在疫情趨緩後,有更寬裕的時間完成展延證書效期規定的複訓,以及參與檢定與實習。以第一種情形爲例,山域嚮導證書效期即將屆至者,某A持有的體育署山域嚮導證書,原本到期日爲2021年6月22日,因到期日在本次公告時間範圍內(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本次公告後,證書效期自動延長到2022年6月22日。

要提醒的是,某A須在2022年6月22日前完成「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第9條第1項規定的山域嚮導複訓時數,否則證書仍會逾期失效;第二種是於期間內完成學術科檢定尚未完成實習的情形,如某B是在2021年5月15日通過學術科檢定,依法規定應於1年內(即2022年5月15日前)實習合格後發給山域嚮導證書,因通過學術科檢定時間是在公告的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內,因此可以延至2023年5月15日之前實習合格,仍可發給山域嚮導證書。

第三種情形,是於期間內完成山域嚮導訓練課程尚未參加檢定者,如某C於2021年3月20日開始參加山域嚮導訓練機構辦理的新訓課程,並於2021年5月10日取得累計48小時專業訓練證明文件,因是於公告的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內完成累積 48小時專業技能訓練,並取得訓練機構證明文件,依法規定原應於2023年3月20日前申請山域嚮導學、術科檢定,爲免因疫情影響無檢定場次可參與,某C可延長至2024年3月30日前申請山域嚮導學、術科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