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保命錄音檔 林文信仍審光電

力暘能源官商勾結弊案中,被起訴的經濟部能源署組長林文信,曾因友善太陽光電發展環境於2022年獲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摘自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

經濟部能源署推廣組長林文信因涉力暘集團光電案遭起訴,卻仍持續主持光電相關的審查會議,引發瓜田李下的質疑。經濟部官員表示,林遭臺南地檢署起訴後,能源署先後召開過2次甄審會審議,林提出數個錄音檔自清,但音檔真僞、是否有法律效益等問題無法釐清,且能源署並無司法調查權,也不具事實認定的專業及權責,決議尚需由法院判決,無遲延處理或怠惰。

臺南地檢署偵辦力暘光電弊案,認定力暘集團涉與時任臺南市經發局長陳凱凌、林文信等勾結,以不實文件規避「小二甲」農地變更種電限制,藉以取得光電案場土地,依貪污圖利罪等起訴。有立委抨擊,經濟部行政處分牛步化,林文信竟還可以主持光電相關會議。

經濟部官員強調,依規定,對林文信處置,須召開甄審會審議。今年4月26日南檢起訴後,即於5月7日召開首次甄審會,因當時地檢署未提供完整起訴書,欠缺具體內容討論,決議請林接到起訴書後提供能源署,林5月27日收到起訴書轉交能源署,第2次甄審會議在6月5日召開。

由於林對起訴書內容有不同意見,並提供錄音佐證自清,只是音檔有無變造剪輯?是否具法律效益?還需司法確認,判決確定前,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林仍維持現職,但能源署已調整其工作,不再接觸任何力暘案件。

對於錄音檔內容、場合、有哪些人,官員指出,全案審理中,無法對外說明。但經濟部已全面凍結,暫不審議力暘所有案件,即使有售電臺電,也不支付費用,避免日後判決確定,追討無門。

林的友人直言,林擔任推廣組長,主要業務就是推廣光電,處理光電設置疑難雜症,擔任公務員約20年,一定知道法律分際,從起訴書可知,檢調查案有一段時間,但據瞭解,其中並未提及他有收受金錢相關字眼,若無拿錢,除非頭殼壞掉,沒必要賠上公務員生涯。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4條規定,公務員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職務當然停止,分別是依刑事訴訟程序被通緝或羈押;依刑事確定判決,受褫奪公權宣告,或受徒刑宣告,在監所執行中。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表示,檢方有相當證據纔會起訴,但經濟部不信檢察官,反而聽信林的片面之詞,若林還在太陽光電共同升壓站審查會議,豈非徒留上下其手空間。他更質疑,錄音檔是從何而來?經濟部別越描越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