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衝科學大獎提名指南公佈!

8月16日

雲南省科學技術廳網站發佈了

騰衝科學大獎提名指南

詳情如下

騰衝科學大獎提名指南

爲幫助提名人、被提名人瞭解騰衝科學大獎提名條件、流程與注意事項等,特制定本指南。

一、關於騰衝科學大獎

(一)騰衝科學大獎是由中國科學院院士、清華大學原校長顧秉林,中國科學院院士、北京大學原校長許智宏,中國科學院院士、南開大學原校長饒子和共同倡議設立的純公益性獎項,旨在激勵廣大科學家追求真理、敢爲人先,在科技關鍵領域實現重大突破、勇攀科學技術之巔、爲造福人類社會發展作出卓越貢獻。

(二)騰衝科學大獎主要圍繞“生物醫藥與醫學”、“農業和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生態環境、現代農業)和“技術與信息科學”(新材料、綠色能源、先進製造、數字經濟、人工智能)等領域,涵蓋理、工、農、醫及交叉學科,獎勵在科學技術前沿取得重大突破、推進人類科學技術取得重大進步、通過技術創新解決人類面臨重大問題和挑戰、研究成果取得重大經濟或社會效益的全球科學家。

(三)騰衝科學大獎獎勵數量爲1至3人(團隊),具體根據提名及最終評選情況確定。每名獲獎人(團隊)獎勵150萬美元或1000萬元人民幣。如同一類別評出多名獲獎人,最多可由3人(或團隊)共同分享一個單項獎金,擬於2024騰衝科學家論壇開幕式上進行頒獎。

二、提名方式

(一)提名推薦

騰衝科學大獎候選人實行提名邀約制,不受理自薦報名。提名人主要爲世界重大獎項的獲獎者,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著名大學、研究機構、國際學術組織的知名專家學者等。被提名人信息及其他與提名相關信息可在規定的一段時間後公開。

(二)提名要求

1.每位提名人每年提交1次提名,每次提名推薦1人,或1個團隊(團隊人數不超過3人),同時推薦3至5名熟悉被提名人的國內外知名專家,每次提名有效期爲3年;

2.提名可以採取聯合提名的方式;

3.被提名人不能同時作爲評審人。

(三)被提名人條件

1.被提名人的科學成就獲得國內、國際科學界普遍認可或對科學進步做出傑出貢獻;

2.被提名人未曾獲得過諾貝爾獎、圖靈獎和菲爾茲獎等國際大獎;

3.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與提名騰衝科學大獎:

(1)在知識產權及有關完成單位、完成人員等方面存在爭議,且尚未解決的;

(2)按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取得有關許可證,且直接關係到人身和國家安全、公共利益的項目,未獲得主管部門批准的;

(3)評選過程中如發現被提名人存在學術不端或材料信息不真實等情況,將取消評選資格,且三年內不得作爲被提名人。

(四)提名材料遞交方式

提名材料通過發送電子郵箱award@tsfcenter.cn上傳提交,截止時間爲2024年9月15日24時(GMT+8)。有關事項通過騰衝科學家論壇官網http://www.tsfcentre.com/index.htm公佈。

三、提交材料

被提名人需提交《騰衝科學大獎候選人提名書》,提名書可採用中文或英文填寫,包括以下內容:

(一)提名人簡歷;

(二)支持信,每位提名人推薦1人(或團隊),需分別提交支持信,被提名人(或團隊)可被多人聯合提名,聯合提名支持信數量不限;

(三)被提名人有關材料

1.個人信息、教育和工作經歷等;

2.學術成就、科研項目、代表性成果等;

3.其他可能支持被提名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於自傳、著作、證書、媒體報道等。

四、評選流程

(一)初審。評選委員會辦公室對提名材料進行初審。

(二)函評。按照生命醫藥與醫學、農業和生態環境、技術與信息科學領域三大方向,邀請國內外專家對提名材料進行函評。

(三)會議評選。在函評基礎上,組織國內外專家對候選人(團隊)進行第一輪會議評選,遴選出不超過10名候選人(團隊)進入第二輪會議評選。第二輪會議評選從候選人(團隊)中遴選出不超過3人(團隊)作爲獲獎建議人選。

(四)審覈及公佈。騰衝科學大獎評選委員會對獲獎人(團隊)建議進行審覈確認。在2024年論壇舉辦期間,面向社會公佈。

五、獲獎者須知

(一)獲獎者須承諾參加擬於2024騰衝科學家論壇期間舉辦的騰衝科學大獎頒獎儀式;

(二)獲獎者同意個人與騰衝科學大獎有關的照片、視頻和文字材料用於中國和全世界範圍內的出版物和音像媒體宣傳,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媒體、電視、互聯網、戶外展示、企業出版物、展覽;

(三)獲獎者同意授權其形象,用於騰衝科學大獎及有關的推廣活動;

(四)獲獎者不會因以上科學推廣活動獲得任何報酬;

(五)騰衝科學大獎評選重視誠實和透明,全程尊重、保護被提名人的隱私,保護所有被提名人數據安全。

六、注意事項

(一)提名材料中不得出現任何違反法律法規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內容;被提名人應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嚴禁抄襲剽竊或弄虛作假。

(二)涉及科研倫理與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提名材料,被提名人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倫理準則。

(三)被提名人應遵守個人所在機構的規章制度。

(四)被提名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或影響大獎評選工作。如存在通過打招呼、利益輸送等手段試圖影響評選工作的行爲,一經查實,3年內不得作爲被提名人。

七、其他

評選工作由騰衝科學大獎評選委員會負責解釋。

騰衝科學家大獎候選人提名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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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雲南發佈

責任編輯 郭毅

責任校對 李鴻睿

主編 嚴雲

終審 副總編輯 王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