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逾9成露營場違法 市府「出2招」輔導業者合法化

桃園市府推動全市露營場合法化,今年將舉辦法規說明會,免費協助業者製作申請書。圖/桃園市觀旅局提供

近年國內露營盛行,但多數營區不符規定,桃園149家既有露營場,只有7家合法。桃園市府表示,今年將全力推動全市露營場合法化,目前市府已完成盤點,今年將辦理露營場容許使用申請及合法登記輔導案,並舉辦法規說明會,免費協助業者製作申請書,呼籲業者踊躍報名參加。

觀旅局表示,受限過去法規尚未將「露營相關設施」納入爲農牧用地的容許使用項目,僅能透過申請休閒農場方式設置露營設施,去年7月20日內政部修正發佈「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後,地方政府纔有輔導露營場合法化的契機;桃園目前合法的露營場僅7家,都是位於都市計劃風景區或產業遊樂區及休閒農場等,可輔導設立的則有82家,多位於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是這次輔導的重點對象。

觀旅局表示,爲鼓勵及輔導轄內露營場合法化,市府組成專業輔導團隊於3月7日及14日分別於羅浮游客服務中心及拉拉山遊客中心辦理法規說明會,併成立免費駐點諮詢服務、Line@羣組及諮詢專線,提供民衆諮詢服務,並免費協助既有露營場製作經營計劃書等申請資料;首場說明會已超過130人、70家露營場預約報名。

觀旅局長周柏吟表示,觀旅局持續配合中央政策積極輔導,也特別在觀光行政資訊網設置露營場申設專區,提供露營相關法規、申請書件範本、常見QA等資料,同時於市府最高決策層級的觀光會報成立跨局處工作小組,共同協助處理露營場設置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