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行人交通事故 清晨4至6時高峰

桃園市警察局統計,今年至今行人交通事故24小時內死亡人數計16人,與同期比較減少5人、23.8%。(桃園市交通大隊提供/姜霏桃園傳真)

桃園市警察局統計今年迄今行人交通事故24小時內死亡人數計16人,與同期相比減少5人、23.8%,其中以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道路7件最多,車不讓人4件次之,經分析發生事故肇事時段以清晨4至6時爲車禍高峰,主要以高齡者及違規穿越道路爲主。

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長李維振表示,清晨4至6時肇事集中,主因爲光線不足影響能見度,又因車流較少,駕駛人容易注意力失焦,一旦發現違規行人,多半因視線不佳或來不及煞車,造成嚴重死傷情形。另早起外出的高齡者可能因爲身體機能下降,傾向在方便的地方違規穿越道路或行走於車道,不願走到行人穿越道,行人和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不足,雙方未能遵守交通規則,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交通大隊表示,爲降低交通事故傷亡人數,執法以強化行人路權爲主軸,加強取締汽機車重大違規,跨機關辦理重大交通事故會勘及滾動式規畫科技執法,並在預算考量範圍在道路分隔島上設置可雙向轉向測速杆,以有效遏止超速、車禍。

交通大隊指出,警方以宣導、勸導及取締方式來降低行人違規行爲,截至8月9日止,取締車不讓人1萬1451件、行人違規4764件,合計舉發1萬6215件,與同期相比增加3175件、24.3%,經統計行人事故與同期相比呈現下降趨勢。

李維振呼籲,交通事故死亡族羣以65歲以上銀髮族佔比最高,請民衆務必提醒年長者,清晨外出運動時,一定要穿着鮮豔或具有反光功能的衣褲,且行走應緊靠路邊,不隨意橫越道路,遵守號誌、注意雙向來車及車行動向,以維護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