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替代役男曠職逾7天被逮 結果慘被關「6倍天數」

桃園一名邱姓替代役男多次無故擅離職役,後依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2條移送法辦。(示意圖,北市兵役局提供/丁上程臺北傳真)

桃園一名邱姓替代役男多次無故擅離職役,曠職累計逾7日,時數共高達196小時,後依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2條移送法辦。被告邱男雖於偵查中供認不諱,但桃園地院最終仍認定他無故擅離職守累計逾7日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20歲的邱男爲桃園市111年第W240梯次替代役役男,於2021年12月6日應徵集後,在桃園市政府楊梅區公所服替代役職役。

邱男在明知替代役役男服勤期間,應依規定執行職役、不可任意擅離職役的前提下,卻仍於今年2月3日至2月6日、2月10日、2月15日到2月20日期間多次因爲無故擅離職役,逾7日、累計時數達196小時,因此依違反《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2條》移送法辦。

桃園地院經審理,審酌邱男身爲替代役男,不願善盡服兵役之義務,無故擅離職役,所爲實有不該。法官兼衡其犯罪動機、知識程度、生活狀況、犯後態度等情狀,最終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