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被開罰單打電話嗆「我要做炸彈送市府」 涉恐嚇公衆罪判2個月

桃園黃姓男子2019年5月間不滿被開罰單,憤而打電話市府交裁決所嗆聲「我要做炸彈送市府、監理站」等語,地院依恐嚇公衆罪判刑2個月。(示意圖視覺中國CFP)

記者沈繼昌/桃園報導

桃園市黃姓男子因不滿交通違規警方裁決結果,於2019年5月間打電話給市府交通裁決所,向承辦的許姓女子嗆聲「我要做炸彈,改天送一顆給監理站、再送一顆到市府,有種把我槍斃…」黃男檢警偵訊時坦承犯行,地院法官審理後依恐嚇公衆罪判刑2個月,可易科罰金,本案還可上訴。

地院判決書指出,黃男因不服交通裁決,於今年5月22日上午9時,在桃園市中壢住家打電話給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向承辦的許姓女子恫嚇「我要做炸彈、改天我要送一顆炸彈到監理站,再送一顆到桃園政府,有種現在來把我槍斃,反正我已做最後的決定,我也不想活了」、「正我沒有工作空空的,我現在不殺人人家會殺我」等語,許女接獲後立即報案處理。

警方據報後約談黃男到案說明,黃坦承不滿交通裁決結果纔打電話,檢方根據警方提供報案紀錄、警方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通知單、中壢分局受理報案紀錄三聯單等證據佐證,依恐嚇公衆罪提起公訴。

地院法官認爲,黃男犯行涉及刑法恐嚇公衆罪,黃男在電話中,先後對許姓承辦女子恫嚇,審酌黃男僅因不滿交通裁決,不思以理性合法方式處理,撥打電話恐嚇,體念黃男犯後坦承罪行,參酌其素行智識程度犯罪動機等判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仟元折算壹日,本案還可上訴。

►就算爬到樹上!妳還是很美

【更多新聞

►「叫政府去吃屎炸彈總統府」 桃園男臉書留言遭起訴

熊貓外送員逆向竄出…留下一句「歹勢」快閃!駕駛嚇出汗:不要命了嗎

►修車師傅女廁偷拍 手機記憶體不足」逃過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