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公有充電樁拚「佔比全臺第一」 每度電收費9到12元

桃園市今年底公有充電樁總數將達854樁,將成爲全臺公有充電樁車位佔比最高的城市。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市公有停車場充電樁數量曾被批評六都墊底,爲滿足充電需求,市府急起直追,規畫以BOT方式委外經營,預計今年底充電樁總數將達854樁,佔桃園公有路外停車場的總席位數4.4%,成爲全臺公有充電樁車位佔比最高的城市。至於充電收費則約是每度電9到12元不等。

市府統計,桃園市電動小客車登記數有7789輛,佔全市77萬6802輛小客車總數的1%,但至去年底全市僅412座充電樁,許多車主反映充電樁太少,公有停車場的充電樁也常被佔用,找不到地方充電。

交通部去年9月公告「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要求公有路外停車場充電停車位須達2%以上。配合中央政策,市府積極爭取環境部、交通局預算,加速推動公有停車場充電樁建置計劃。

交通局停管科長巫秀堅表示,今年底前預計新設400座慢充樁、112座小快充樁和43座快充樁,全市充電樁總數達854座,屆時桃市充電樁將佔全市公有路外停車格的4.4%,成爲全臺公有充電樁車位佔比最高的縣市;相關建設總預算爲3.14億元,其中,環境部補助1.91億元,交通部補助1.23億元。

巫秀堅表示,市府預計11月15日前完成充電樁現勘、請電和建置工作,明年1月開始試營運、明年2月正式啓用,後續高需求地區如桃園區和中壢區,充電停車格比率將從2%提升至6%,龍潭區維持5.2%,平鎮區則從2.8%提升至4%,其他低需求區域也將從2%提升至4%不等;全市明年底前也會再擴充266座充電樁。

巫秀堅指出,7kW慢充設施主要佈局在住宅區、百貨商場和觀光區,25至60kW的小快充設於辦公場所和購物中心,120kW的快充站則優先設置在交通樞紐和高速公路附近,以滿足長途需求。

巫秀堅表示,路外停車格充電車位收費會以現行臺電的「度」來計算,目前臺電供電每度要5元,衡量裝設、拉線路的成本,規定慢充車位收費每度收費不超過9元,快充12元,未來停車場電動車充電收費,需報交通局覈定,不得超過此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