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丁種建地變更乙種 未來一次得交25年管理費

桃園市龍潭區旭日公園是丁種建築用地變更乙種用地的產物,產權雖屬市府,但管養權責與費用由社區負責,由於社區不願維護,過去曾雜草叢生。圖/市議員徐玉樹提供

桃園早期有條件開放只能蓋工廠的丁種建築用地變更成可蓋住宅的乙種用地,但建案要提撥部分空間做大衆使用的道路或公園,社區管委會還須負維管責任,結果最近出現社區不想或無力維管情形,導致公園雜草叢生髒亂不堪,民代督促檢討政策;桃園市地政局表示有研擬辦法,但尚有細節待調整,既有案例則會要求建商或管委會負責。

桃園市龍潭區烏林裡有日出、旭日2座公園土地,產權皆爲政府所有,但環境品質天差地別,前者遊樂設施完善且有天幕遮陽避雨,後者雜草叢生,此情就是因爲後者爲丁種建築用地變乙種用地、與市府條件交換所設置公共空間造成。

國民黨桃園市議員徐玉樹表示,類似旭日公園情況的公園不在少數,龍潭渴望園區、百年大鎮都面臨同樣問題,有社區管委會反映經費不足無力再維持公園整潔,也有社區住戶購屋前未獲此資訊,衍生房屋買賣爭議,建議調整作法,避免情況重演。

地政局表示,丁種建築用地要變更成乙種用地,首要條件就是提撥15%以上基地面積做爲公共空間,供外人通行或使用。此辦法雖然造成爭議,但是當初講好的開發條件,所以既有的公共空間維管問題還是得由管委會負責,如果開發商還在,會請開發商負責。

地政局長蔡金鐘表示,市府已在研擬土地變更相關辦法,未來0.5公頃以上的丁種建築用地申請改爲乙種用地,除了規畫道路、公園等設施用地要無償移轉給市府並開放民衆使用外,開發商也要一次繳清25年的管理維護費,避免權責維管不明情事一再發生;地政局目前仍在盤點具爭議公園有幾處,新辦法上路期程未定,但副市長蘇俊賓承諾「會盡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