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23歲役男不想當兵!「躲在大陸」逾期不歸下場曝
畫面爲首梯1年制義務役男抵達成功嶺營區報到。(圖僅示意 / 報系資料照)
徐姓役齡男子爲了躲避兵役,竟申請出境大陸後一直滯留當地、逾期不歸,期間經區公所致函催告,但他仍逾時接受徵兵處理。桃園地院審理,依妨害兵役法判處2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23歲徐姓男子,於2022年10月26日申請短期出境,依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7款規定,出境最長不得逾4個月,經覈准出境期間爲同年年10月26日至隔年年2月26日止。
不料,徐男卻意圖避免受常備兵徵集,出境後一直滯留大陸地區,儘管桃園市區公所曾兩次函送催告,但他卻始終置之不理;案經桃園市政府移送偵辦。
桃園地院審理,審酌徐男竟爲了躲兵役,覈准出境後屆期未歸,所爲已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破壞兵役制度公平性,妨害國家兵役徵集及管理,損及潛在的國防動員兵力;衡酌其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並無前科、經濟等情狀,判處2月有期徒刑,如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