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移工在臺打造大麻農場 被逮卻稱「泰國已宣佈合法」
泰國籍男子阿卡拉來臺工作卻逃逸,竟在新竹縣租屋處後院私自栽種大麻,並以純手工方式製成菸草。警方上門搜索查扣737.25公克大麻葉及大麻花、7包種子及兩包安非他命,雖阿卡拉聲稱泰國政府已宣佈大麻合法化,但新竹地院仍依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刑期滿後驅逐出境。
判決書指出,阿卡拉向泰國同鄉購得大麻種子及相關栽培器具後,在租屋處後院栽種大麻。阿卡拉將大麻種子分別種入有栽培土及肥料之盆內,加以澆水、施肥、照顧,培育發芽、成株後,再移植於大盆子內,並架設LED生長燈、抽風機、通風管、電風扇等設備,以栽種大麻活株。
等待大麻活株及花苞成長後,阿卡拉再使用剪刀以人工方式予以摘取、蒐集及清理之後,放置在後院空地,以繩索吊掛方式使之乾燥製成菸草,並使用剪刀等研磨設備將大麻成品轉化成易於施用狀態,以電子磅秤稱重分裝後,裝入分裝袋內保存以便出售。
阿卡拉聲稱,自己是泰國人,泰國政府已宣佈大麻合法化,雖然大麻在臺灣是違法管制物,但是自己基於國籍關係,對於大麻是管制物警覺心較爲薄弱,製作的大麻都是自用,未傳遞給第三人,且妻兒都在泰國,經濟狀況不佳,他願改過自新,盼法官輕判。
法官審理,阿卡拉栽種的大麻葉跟大麻花高達737.25公克,另外還搜出74株大麻植株、38株大麻幼株、7包大麻種子,製造的大麻規模、數量非小,如成品流通市面,將嚴重危害國民身心健康,助長毒品氾濫之風,危害社會治安,考量阿卡拉配合偵查、態度良好,最終依製造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刑期期滿後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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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籍男子阿卡拉來臺工作卻逃逸,竟在新竹縣租屋處後院私自栽種大麻。(圖僅示意,與新聞無關)。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