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27年後五旬女子在商場被抓,親生女兒甚至不知道她的真實姓名

“王XX!別動!我們是警察!”

近日,在瀋陽中街某商場內,一名50多歲的女子被民警當場控制。

“我媽姓閆!你們肯定是認錯人了。”同行的女兒一臉詫異

“是我,我就知道早晚有這一天……”王某某望着女兒,滿臉愧疚。

50多歲的王某某在商場被民警當場控制

發現線索

近日,瀋陽市公安局大東分局在工作中發現一條線索,被蘇州市公安局立爲網上逃犯的王某某在大東區出現。“人在地鐵站!”當日13時許,王某某在合作街地鐵站附近出現,大東分局刑警重案三隊、禁毒大隊立刻抽調警力實施抓捕。

王某某在地鐵站內被拍到的畫面

潛逃27年

時間回溯到1997年4月的一個夜晚,時年28歲的王某某在蘇州市夥同他人對一名男子實施搶劫。案發後,當地警方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將男性犯罪嫌疑人抓獲,但王某某卻如同人間蒸發一般,音訊全無,這一逃就是27年。

王某某接受審訊

法網恢恢

發現王某某在合作街地鐵站附近出現後,民警沿線追蹤,最終在瀋陽中街某商場內將王某某抓獲。經審訊,王某某供述了其於1997年在江蘇省蘇州市實施搶劫後,化名閆某四處潛逃的犯罪事實。

王某某在作案後,幾經輾轉來到西柳縣,期間與人戀愛並育有一女(爲逃避打擊,二人並未登記結婚),此次來沈就是爲了看望在沈生活的女兒。

“27年了,我沒睡過一個踏實覺,以前的身份證不敢用,又不敢補辦新證件,平時我都很少出門。現在被公安機關抓獲了,我的內心反倒踏實了……”

目前,王某某已移交蘇州警方進一步處理。

來源:平安瀋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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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入室搶劫行兇後逃亡,12歲男孩目睹兇案過程,警方緝兇33年

“我那天如果不開門就好了,我老婆也不會死了。”33年前清晨的一串門鈴聲,改變了勵先生一家的命運。

勵先生夫婦與帶着尖刀闖入家中的陌生男子展開激烈搏鬥,爲了脫身,男子掏出一把刀,胡亂捅刺之後,倉皇逃離……當週邊鄰居聞聲趕來時,勵先生受傷倒地,他的妻子已沒了呼吸。找到殺害妻子的兇手成爲了勵先生33年來的願望。

圖爲案發現場

陌生男子持刀行兇

事情還要從1991年12月9日清晨說起,家住楊浦區的勵先生聽見有人摁響了門鈴。當他開門後,映入眼簾的是一張陌生男子的臉。“你找誰?”回答勵先生的是一把尖刀。

聽到勵先生的呼喊,他的妻子和兒子聞聲也上前與男子展開搏鬥。搏鬥過程中勵先生的妻子被尖刀刺中要害後倒地後,再也沒有睜開眼睛。男子見狀逃離了現場。

“我們接到報警後,第一時間對現場周邊進行布控,並開展勘查。”楊浦公安分局刑偵支隊副支隊長季俊耀說,勘查發現,嫌疑人在現場遺落了一張標有4個三角形記號的上海地圖及一包“紅塔山”牌香菸。

據此,警方確定了偵查方向並制定偵查計劃,一方面,調集警力對周邊進行地毯式搜索,在各交通要道布控,查找可疑人員;另一方面,從地圖標記的位置入手,走訪了百餘戶人家,尋找習慣抽“紅塔山”牌香菸的嫌疑人員,並比對相關痕跡物證。遺憾的是,由於當時偵查條件受限,一直未能鎖定犯罪嫌疑人身份。

“我在退休前一定要抓住兇手”

“終於找到‘12·9’案件的嫌疑人了,我一定要親手把他抓回來。”還有1個月就要退休,但一聽到案件有了破案的曙光,負責該案多年的老偵查員楊國富主動請纓,要求奔赴一線抓捕嫌疑人,他說這個案子是他的心結,他想在退休前親自會一會這個藏匿了33年的兇手。

據瞭解,33年來,專案組辦案民警陸續退休、調離,但楊浦警方從未停止對該案的偵查工作。楊浦分局對命案積案落實“一案一專班”要求,不斷推進命案積案“一案一檔”建設,實現案件信息全部錄入、涉案材料全部建檔保管並責任到人。通過革新技術對各類物證再檢驗、再上傳、再比對,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

季俊耀告訴記者,今年5月,專案組對該案再次開展全面覆盤時,案件迎來了轉機,相關痕跡物證成功比中了外省市公安機關錄入的嫌疑人姚某。分局立刻組建由刑偵支隊牽頭,多警種參與的攻堅專案組,赴當地開展覈查。在當地民警的配合下,專案組成功將嫌疑人抓獲並押解回滬。“但面對訊問,犯罪嫌疑人姚某態度閃躲、百般狡辯,對犯罪事實拒不交代。”季俊耀說。

當年12歲男孩目睹兇案過程

“我見過兇手!”勵先生的鄰居周某(化名)在沉寂了多年後,道出了心中秘密。爲了讓犯罪嫌疑人在鐵證面前認罪伏法,偵查員們對當年接受過詢問的相關證人再次進行走訪。

周某說,案發時自己不到13歲。案發當日,他曾聽到死者家中傳來呼救聲,便來到兩戶共用的天井進行查看,透過窗戶他曾看到一男子慌張地逃出。“我當時年紀太小,一直不敢提及此事。”周某告訴偵查員,儘管事情過去了33年,但當時的那一幕始終縈繞在他的腦海。專案組立即安排其進行辨認。“就是他!”在30餘張照片中,周某分別指認出了姚某當年的和現在的照片。這一結果有效印證了偵查方向,給偵查員們帶來了極大的信心。

與此同時,一路民警多次赴外省多地深入走訪瞭解嫌疑人姚某人生各階段的生活、工作軌跡等背景要素,進行人物刻畫。歷經一個多月,累計線下走訪158名重點關係人,瞭解到姚某曾在外省市某禽兔場從事電工工作,儘管案發當年月收入僅四五十元,但日常花銷很大,與其收入狀況嚴重不符。

警方根據當年的規劃平面圖進行偵查

另一路民警則針對案發現場遺留的地圖進一步偵查,前往房地產交易中心和上海城市規劃建設檔案館調取當年規劃平面圖,拜訪屬地派出所退休民警。“我們瞭解到地圖上標記的地點在當年均有冷凍庫,且與姚某供職的禽兔廠存在業務往來,據此推測,姚某極有可能是搭乘運輸車輛來滬實施作案。”季俊耀說。

在掌握了進一步證據資料後,專案組發起審訊總攻。結合排查走訪時獲得的大量信息,以“聊天”的形式對姚某青年時期人生經歷進行回溯,促使姚某逐步打開心扉。與此同時,專案組通過姚某親屬對其進行正向引導,援助律師開展釋法說理,在經過了漫長工作後,姚某的心理防線最終被擊破。姚某向警方如實交代了33年前入室搶劫未遂後行兇並潛逃的罪行。

圖爲姚某被抓現場

1991年12月8日,28歲的姚某搭乘單位的冷凍車來滬,在南京路一家體育用品商店看上了一雙價值300元左右的真皮足球鞋,但遠超其每月四五十元的工資購買力。姚某便決定模仿影視劇中的情節,通過搶劫的方式獲取不義之財。

因擔心街面搶劫容易被抓,姚某便選擇了實施入室搶劫。當晚,姚某先搭乘一輛公交車隨機前往某居民小區,四處閒逛尋找作案目標。直到次日清晨6時許,姚某在一片漆黑中看到勵先生家亮着燈,認爲該室內有人能夠搶到錢,就決定前往搶劫。目前,姚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