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脊髓性肌肉萎縮症篩檢補助 8月起取消條件限制

桃園市長張善政今天說,將從8月起擴大「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篩檢補助,取消條件限制,將所有未曾受檢的孕婦、婚後孕前的女性、新生兒納入補助對象。

桃園市政府婦幼發展局今年3月推出「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篩檢補助,補助孕婦或配偶新臺幣1000元,中低收入或低收入家庭的新生兒300元。

補助對象必須本人或配偶設籍桃園市,且符合尚未生育第1胎孕婦、經前補助對象檢驗爲帶因的配偶、父母其中一方設籍桃園市具中低收入或低收入家庭的新生兒等3條件者,可終身補助1次。

張善政今天主持市政會議時表示,8月起將擴大「脊髓性肌肉萎縮症(SMA)」篩檢補助,取消條件限制,將所有未曾受檢的孕婦、婚後孕前之女性、新生兒納入補助對象,藉此鼓勵早期篩檢、早期預防,減輕準爸媽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