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環保局:非法網拍環境用藥 最高可罰30萬元

桃市環保局指出,非法網拍環境用藥,最高可罰30萬元。(圖/桃園政府提供)

記者楊淑媛/桃園報導

網路平臺販賣、廣告「環境用藥」,請小心,別觸法桃園市環保局30日指出,該局近月來,陸續接獲7起民衆檢舉網路非法廣告販賣環境用藥案件,如經查獲刊登廣告行爲人,未領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可依據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爲確保民衆選購合法安全有效的環境用藥,環保局除針對民衆檢舉案件進行查覈外,亦加強轄內市售環境用藥之查覈,截至8月中旬,已主動查覈案件達1,400餘件次,共計查獲16筆劣質環境用藥,皆移請該環境用藥製造商所在地主管機關依法處分

環保局指出,這7件陳情案件,皆因民衆於網路平臺非法販賣出國旅遊攜回的環境用藥。依據現行法規旅客或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少量環境用藥進口者,如屬自行使用者,得免申請輸入許可;非屬自行使用者,應依規定取得環保署核發的環境用藥輸入及販賣許可後,始得於國內刊登環境用藥廣告及販賣。

環保局強調,目前已取得環保署登記核發的一般環境用藥至少有754種,這些環境用藥都有經過政府層層把關,民衆不必捨近求遠購買網路上誇張不實、來路不明的環境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