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捷建置光纖電路獲NCC執照 3方案開放承租
桃園捷運公司通過NCC核發公衆電信網路審驗合格證明。(桃捷提供/蔡明亙桃園傳真)
桃捷提供3種不同出租方案,租賃期間最短1年,最長期限爲6年。(桃捷提供/蔡明亙桃園傳真)
桃園捷運公司自2019年開始在各車站、機廠與變電站設置光纖電路傳輸系統,應用於通訊設備包括故障回報、閉路電視與無線電等系統中,今年5月31日更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覈定並核發公衆電信網路審驗合格證明,除自行使用外,也開放有需求的業者承租。
桃捷通過NCC核發公衆電信網路審驗合格證明,成爲全臺軌道業第2間自建光纖系統並獲執照的捷運公司。桃捷表示,共建置總長度50.8公里的光纖電路,範圍涵蓋臺北、新北與桃園市共21座車站,部分光纖電路自行使用外,也規畫80芯開放需求業者承租,包括電信、資訊或企業。
電信業者可藉此預防訊號中斷時,達到即刻啓動備援訊號效果,資訊業者或企業用戶,可藉光纖直接將資訊傳至鄰近沿線車站的分部資訊機房,達保密傳輸效益。
桃捷提供3種不同出租方案,包括分段出租、全段出租與批量出租,租賃期間最短1年,最長期限6年,用戶可依所需使用距離和數量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