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治平下週一再認母遺體 死亡證明書罕見註明:不得火葬
藝人唐治平母親死亡案,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評估此特殊個案,雖經齒模比對確認死者身分,但家屬尚未認領,因此日前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給淡水警方二度公告招領,且罕見註記「不得火葬」,公告期滿後,則以「土葬」領屍收埋。今唐治平赴士檢作證,雖未領回遺體,但已和檢察官約好7月29日,至新北殯儀館再看一次遺體,全案下週一見真章。
士檢指出,唐治平母案較爲特殊,雖經齒模比對確認死者身分,但家屬尚未認領,因此日前開立相驗屍體證明書給淡水警方,18日二度公告招領,期限至24日,且在相驗屍體證明書上,罕見註記「不得火葬」。若家屬在期限內,未出面認領,將協調殯葬處以「土葬」公墓處理後事,若取得家屬委託書,纔可以依循火葬程序。
全案起源於,今年6月3日唐母陳屍租屋處社區頂樓,唐治平認爲遺體不是他母親,遺體身上有唐家的鑰匙與磁扣,唐治平看監視器畫面,確認電梯裡的是母親,但認爲頂樓陳屍者非母親。唐在地檢署外指出,遺體頭髮長度與母親一樣,但身穿綠色衣服褲子,他這輩子沒看過母親穿綠衣,警方當時撥開遺體頭髮,他當場嚇了一跳。
檢警懷疑死者爲唐母,透過唐母生前至牙科的就診紀錄,調取做假牙必拍的X光片,經齒模比對,確認死者爲唐母,全案交由淡水警方通知家屬,且依規定二度公告、收埋,公告招領期限至本月24日爲止。
今唐治平至地檢署表示,檢察官有解釋屍體過一段時間面容會發脹,他母親是有名的腿細手,但遺體手腳粗且皮膚粗糙,爲了確認遺體是否爲母親,他已和檢察官約好7月29日,至新北殯儀館再看一次遺體,若確認無誤就會認領遺體。
唐治平說,這麼久的時間找不到母親,會思索遺體可能就是母親,「我其實老早就做好心理準備」。由於母親失聯已久,他有去報失蹤,警方說案件移轉偵查隊,但他想百分之百肯定母親離世,纔會悲傷,他回想父親過世時,他過了半年才走出來。
唐治平至士林地檢署作證。記者蕭雅娟/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