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熊割喉殺童案 果然免死定讞

最高法院採信4家醫院的精神鑑定報告,認定曾男行兇時有憂鬱、焦慮情況,依照兩公約不得判死。

本案緣於曾男長期失業,萌生犯案吃牢飯的念頭,於是在民國101年12月於臺南市湯姆熊電子游藝場,將10歲方姓男童誘騙到廁所後,以摺疊刀割喉殺死。1050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