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兆豐案 金管會:若去年妥善處理,不會演變至今
對於兆豐案遭美重罰一案,金管會4日發稿說明事發經過,並強調「兆豐若於去年即妥善處理,應不至於演變爲現今狀況」,目前金管會已約談28位相關人員,後續將釐清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不容金融紀律,因此崩壞」。
金管會表示,今年8月1日接獲兆豐銀口頭報告,將於8月4日遭美國紐約州金融署(DFS)裁處鉅額罰款,根據DFS與金管會簽署的備忘錄(MOU),立即由銀行局長署名致函DFS署長,要求分享監理資訊,但8月4日仍未收到DFS回覆。
由於時間急迫,金管會主委丁克華8月4日,請金管會副主委桂先農拜會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其同意指派駐紐約辦事處劉主任、金管會駐紐約辦事處陳秘書,拜會DFS瞭解真正原因及處分內容,並同意致函紐約聯邦準備銀行請求協助。
而兆豐在相關單位協助下,與美方溝通爭取緩衝協商的時間,並在這段取得不易的時間內,由兆豐委託律師與DFS達成協議,降低罰款,並符合董事會運作及上市公司重大資訊揭露規定。兆豐若於去年即妥善處理,應不至於演變爲現今狀況。
金管會表示,邀集相關部會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行政調查後,已約詢兆豐相關人員計28位,且派員赴巴拿馬及紐約辦理實地金檢,以進行資料分析比對,預計9月底報告將會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