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罪將修法…退役少將貪加菜金特赦後 清潔隊貪破銅爛鐵也可望免刑

圖爲法務部。記者王聖藜/攝影

退役少將韓豫平詐領漢光演習2880元加菜金,依貪污罪判刑4年6月定讞,獲總統蔡英文特赦,韓罪、刑皆免;特赦案後,法務部啓動貪污治罪條例修法作業,當貪污金額不到5萬元時,法官可減輕甚至免除被告刑責。

實務上,有環保局清潔隊員將廢棄的破銅爛鐵拿去變賣他用,也發生過隊員將用不到的廚餘桶轉手贈人,過去貪污罪法律適用,犯的都是侵佔公有財物罪,原有法定刑要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法界反應懲罰太苛。

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說,貪污罪修法是解決「情輕法重」所生疑慮,草案針對「不法所得」的加以審酌,無關行爲人是觸犯何等罪名;修法草案本月11日上網預告,供各界提供建言,完成修正文字會再送行政院審查。

法務部說,近年來幾起公務員詐領小額財物案引發爭議,爲讓法律適用更符合法治國的比例原則精神,修正小額貪污案的量刑規定,另增訂行賄罪中法人的責任。

關於小額貪污案如何量刑?草案規定凡犯罪情節輕微、且涉嫌貪污金額在5萬元以下者,可減輕或免除其刑甚至可減輕其刑到三分之二。

此外,過去貪污罪只處罰行賄人,並不處罰法人,修正草案規定,法人的代表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從業人員如因執行業務犯貪污罪者,除行爲人外,也可以對法人科以犯罪金額2到10倍罰金。

舉例說,犯違背職務行賄罪的行賄人,原可併科最高300萬元罰金,修法後可連帶處罰其隸屬的法人3000萬元罰金;犯不違背職務罪的行賄人本可處50萬元罰金,修法後法人得面對最高500萬元的罰金,皆由法官判決時宣告。

獲總統蔡英文特赦的退役少將韓豫平。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