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念起! 女看到ATM出鈔沒人領 默默收下5千慘了

陳姓婦人領錢時,看見ATM出鈔口有5000元現金竟佔爲己有,被失主柳姓女子告上法院,高雄地院認定陳婦侵佔,不但5000元沒收,還遭判8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可上訴。(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臺北柳姓女子帶着家人到高雄旗津遊玩,不小心在超商提款後忘了取走5000元現鈔,結果被下一位領鈔的陳姓婦人佔爲己有。陳婦被警方找上門時,還企圖狡辯沒有拿錢,但因精準、主動說出正確金額,被員警抓包。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陳婦侵佔,不但5000元沒收,還遭判8000元罰金、得易服勞役,可上訴。

去年1月24日中午。柳女在超商提款時因爲分心照顧兩個小孩,只拿了提款卡沒拿錢。55歲陳婦隨後也來領錢,發現出鈔口竟然有5000元現金,她看四下無人,便直接將5000元放進自己的口袋,然後裝作買東西的樣子離開。

柳女回頭發現錢不見了,立刻聯絡店員,也聯繫ATM銀行,確認現金是否遭回收。銀行客服表示,查閱現金是否收回機臺內、需要1個工作天,最慢也要3個工作天。柳女不放心,直接報警處理。

警方接獲報案後,查出陳婦的身分併到她家訪問。陳婦否認有拿錢,還說自己身上「最多隻有3000元,不可能會有5000元」。員警聽了大驚「妳怎麼知道是5000元?我都還沒說金額呢!」陳婦一時語塞,但仍堅持自己無辜。

法院查看超商的監視器錄影,發現陳婦的行徑與她的辯解不符,確定她侵佔柳女現金後放入自己的後口袋,最後依侵佔罪判陳婦8000元罰金或勞役,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