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知名滷肉飯攤鬥毆命案 主嫌收押禁見3嫌交保
中市第二市場知名魯肉飯攤爆鬥毆1死4傷,警方已逮捕涉案5男, 24日將4人移送地檢署偵辦,遊姓主嫌遭聲押禁見,臺中地院上午裁準。(資料照)
臺中市第二市場知名滷肉飯攤,23日發生吃早餐民衆鬥毆事件,31歲黃男只因對方認錯人,竟慘遭桃園中壢天道盟遊姓主嫌等10人痛毆,胸口遭刺2刀穿刺傷,當場死亡。中檢昨晚將遊男聲押禁見,臺中地院25日上午裁準收押禁見。
鬥毆事件發生後,警方迅速逮回5人,並擴大追緝在逃的其餘同行5人,警訊後4人移送地檢署;檢方復訊後,認定遊男涉犯殺人既遂、傷害及攜帶凶器在公共場所對他人施強暴脅迫罪嫌重大,所犯爲本刑5年以上重罪,有逃亡、串證及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向法院聲押遊姓主嫌,另盧、邱及劉姓男子等3人,涉犯妨害秩序罪嫌重大,各以5萬元、3萬元、3萬元交保。
檢方法醫相驗死者左胸有2處穿刺傷,疑因造成血、氣胸致死;因現場未查扣刀械、店內監視影像未見有人持刀砍人畫面,行兇器械究竟爲何?初步不排除是現場的工業型電風扇,被拿來砸人毀損,而尖銳零件恐成爲殺人兇器,將於28日安排解剖調查,釐清死因。
全案起因於遊男等人認錯人,向黃男打招呼後,雙方因尷尬種下芥蒂,再因懷疑黃男打電話「撂人輸贏」爆發鬥毆。
臺中市人黃男等5人聚餐喝酒後,23日清晨到魯肉飯攤吃早餐,點餐時,來自桃園,彰化的盧、邱等一行10人正在場用餐,有人主動趨前打招呼並問黃「有認識嗎?」,黃回「沒有,認錯人」,氣氛一度尷尬緊張,經人出面安撫平息,原已化解。
沒多久黃男在場撥打手機邀友人來吃早餐,一句「趕緊來」讓遊男等人懷疑他打算「撂人輸贏」,因而點燃怒火、引爆現場陷入混戰大亂鬥,杯碗、桌椅齊飛,甚至連工業電扇也成砸人兇器,黃男重傷倒臥血泊,現場即無呼吸心跳,對方10人全部鳥獸散逃離,臺中警方迅速北上逮回5人偵辦。
臺中地方法院審酌,遊男涉犯殺人重罪,伴隨有逃亡可能,且仍有部分共犯未到案,有串證之虞,上午裁定遊嫌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