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這夜市9成攤商可用行動支付 盼其他夜市也跟上

行動支付日益流行,臺中市夜市合計1700攤出租攤位,電子支付普及率卻未達5成,,臺中市議員陳雅惠1日呼籲市府經發局持續輔導攤商。(臺中市議員陳雅惠團隊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夜市合計共有1700攤出租攤位,其中使用電子支付僅842攤,普及率未達5成,臺中市議員陳雅惠1日表示,希望市府經發局持續輔導攤商,完成行動支付系統裝置,提供便利衛生的消費環境,帶來更多商機;經發局表示,將持續輔導攤販集中區導入行動支付系統。

陳雅惠說,行動支付系統日趨成熟,電子支付在傳統市場與夜市內,可用很短的時間完成交易,減少現金接觸、降低染疫風險,愈來愈多民衆出門「不帶現金」。不過,臺中市去年底覈准設置夜市共有12處,出租攤位數共計1700個,但是電子支付只有842個、未導入攤位數有858個,普及率49.53%,不到5成。

陳雅惠指出,捷運夜市攤販集中區出租攤位數144個、使用電子支付攤數高達135個、未導入攤位數僅9個,普及率93.75最高;忠孝路觀光夜市攤販集中區出租攤位數168個、使用電子支付數只有37個、未導入攤位數有131個,普及率22.02最低。呼籲市府以柔性、優惠鼓勵方式,輔導商家完成行動支付系統裝置,並加強宣導,同步提高市民與店家的使用率及普及率,讓付費更方便。

經發局表示,將持續透過行銷活動、獎勵方案、手續費補貼等措施,輔導攤販集中區導入行動支付系統。

經發局也說明,目前逢甲觀光夜市、大甲蔣公路觀光夜市、旱溪夜市、大慶夜市、捷運夜市和清水五權夜市均爲整場導入,而考量夜市攤販多有流動情形,部分新進從業人員未能即時參與使用,經發局將持續偕同夜市管理委員會,針對未使用行動支付及新進業者加強輔導使用LINE Pay、街口支付、臺灣Pay或其他行動支付工具,擴大攤販集中區行動支付使用對象和範圍,提供消費者更多元的支付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