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夜唱完酒駕要去吃早餐摔車 後面朋友沒發現直接輾斃他

薛姓男子和杞姓友人喝酒夜唱,清晨雙雙酒駕要去吃早餐,杞騎車超速見遊姓駕駛貿然左轉摔倒撞上,遊毫無作爲容任杞躺在路中間1分多鐘,導致後方的薛行經直接輾斃杞,一審各依酒駕致死、過失致死,各判薛3年6月、遊10月,二審考量薛以200萬和解,撤銷改判2年,緩刑5年,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薛男2022年1月9日凌晨1點多在草屯的KTV和朋友喝酒聚會,一早5點多散場搭車到杞姓友人住處,見杞提議要去吃早餐並出發,薛沒等酒精消退就開車跟上。

杞男同樣酒駕,還以時速85公里騎車行經彰化芬園鄉成功路、彰南路時, 見遊姓男子開車貿然左轉,杞失控打滑撞上對方車子並倒臥行人穿越道上,未料後方的薛男也未注意、沒減速,通過路口直接輾壓過杞身體,造成杞全身骨折、器官裂傷,送醫急救仍死亡。

警方獲報到場,薛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88毫克,另也發現遊男駕照早已被吊銷。彰化地院一審時,薛、遊均坦承不諱,並有路口監視器畫面可佐,遊男也說,發現杞倒在他車前,當下沒報警,也沒架設任何警戒,法院認爲他只站在車前毫無作爲,導致薛的車輾過杞,也應負過失責任。

一審審酌,杞自身換算酒測值也高達每公升0.72毫克,且嚴重超速、沒戴安全帽,應負最主要肇事原因,但杞倒地後至被杞輾過,中間長達1分41秒,遊卻僅觀看一下杞就站在一旁,毫無任何保護、警示作爲,導致杞遭薛輾斃,依無駕照過失致死罪判他10月。

薛明知2人都喝酒,卻在杞提議下去吃早餐,且經朋友勸阻不聽,犯後又未向警方坦承,雖不構成肇事逃逸卻仍有掩飾意圖,考量他犯後主動到醫院探視杞,向對方父母認錯、賠償200萬元達成和解,依酒駕致死罪判他3年6月,薛男不服,並就量刑部分上訴。

臺中高分院二審認爲,全案車禍中薛男肇責較輕,犯後坦承、深表懊悔,也積極和解賠償完畢,若仍處最低刑度3年,仍有情輕法重足引起同情,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予以減刑,撤銷改判他2年,緩刑5年,並應向國庫支付50萬元。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杞男酒駕超速撞上游男車子倒在路上,被後方的薛姓友人行經輾斃。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