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行動支付店家年增2000間 議員酸:1家百貨算600攤

臺中市議員張芬鬱(左起)、陳俞融、陳淑華、謝家宜、陳雅惠聯合質詢,指臺中市府推動行動支付倍增計劃,同1家百貨內卻有600多攤。(林欣儀攝)

多元支付成爲趨勢,臺中市政府近幾積極推動電子支付,甚至提出倍增計劃,市議員陳淑華、陳雅惠及張芬鬱、陳俞融、謝家宜說,經發局指行動支付1年增加2000間店,但查看其名單,百貨、計程車都涵蓋在內,甚至1家百貨內有600多攤,不合理;陳雅惠則認爲,應加強夜市攤商完成行動支付系統建置,大力推廣。

陳淑華表示,政府推動行動支付的主要補助對象爲商圈街區店家、市場,市府指推廣有成效、1年約拓展2000間店家參與,但拿出新加入的店家資料查看,其中612間都位在同1家百貨內,另豐原1家百貨內有220間,以這種方式推算,等於是同1間百貨內的各個櫃位都計算爲行動支付家數,且2間百貨就佔了800多家,佔了超過4成。

陳淑華說,計程車使用行動支付者佔了525間,光是百貨及計程車的行動支付推廣,數字加總起來比例高達68%,反倒是真正應該推廣行動支付的商圈店家,在市府提出的增加店家數字中只有193家,若以計劃中提出的1間店可獲補助1000元,光是補助百貨業的金額就達80多萬,相當不合理。

陳雅惠則指出,去年臺中市覈准的夜市攤位出租數共1700個,其中使用行動支付者僅842攤,普及率不到5成;夜市或市場使用行動支付可在短時間內完成交易、降低接觸風險,經發局應儘速完成這些攤商的行動支付系統建置,帶來更多商機。

臺中市經發局表示,市府2021年至2022年推動行動支付倍增計劃,完成2041家店首辦行動支付簽約、800家店簽約多元支付,且爲達到廠愈多樣及普及化,推廣範圍包括百貨、商圈及傳統市場、計程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