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酒空男「一喝就報案」1個月狂打187通 惡意佔線恐罰1.2萬

▲臺中一名男子酒後狂打報案電話,1個月內就打了187通,警方依社維法裁罰。(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鄧木卿/臺中報導

臺中市去(112)年110報案量高達112萬多件,平均每26秒就1件,警方面對治安、交通等問題已疲於奔命,卻有少數人無故胡亂撥打報案專線,嚴重妨礙警方處理且佔線。住在南屯區的張姓男子酒後就狂報案,光6月份就打了187通,警方屢勸不聽後,日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裁罰,恐遭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

張男多年來常因喝酒後心情不好,就狂打110及南屯派出所電話報案,一下子說自己酒醉想自殺,一下子又說家裡有糾紛,有事要報案、需要警察協助,甚至還投訴員警等等不知所云的內容。

警方以防萬一,還是派遣警力到場查看,但張男卻拒絕開門,家人對他也莫可奈何,當場已勸導勿無故撥打110報案專線,以免觸法,惟張男仍持續亂打110電話佔線,除造成警力浪費,也影響民衆報案權益。

警方調查,張男113年6月份就打了187通(110有134通、南屯所有53通),均查無報案事證,發函通知到案說明,但未到案,7月間已依社維法第85條第4款移送法院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