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用機車逐年汰換 2030年將全面電動化

臺中市副市長鄭照新5日赴臺中市警局電動巡邏機車交車典禮時,他表示警察執勤的裝備有助於提升執法效能與警員安全的重要,並強調這也是市府爲達2050年淨零碳排的環保策略之一。(臺中市警局提供/李易昌臺中傳真)

臺中市警局將逐年汰換警用巡邏車改爲電動巡邏車,5日交車450輛,將發給15分局、118個派出所及捷警隊等單位使用。(臺中市警局提供/李易昌臺中傳真)

臺中市以「無碳無憂」爲願景並預計2050年淨零碳排,推動「零碳清淨運輸」爲策略目標,2030年公務機車全面電動化,響應環保政策,市府編列預算汰換臺中市警察局巡邏機車450輛,改爲電動機車,藉由環保政策陸續推展,給臺中市民一個更乾淨的天空。

臺中市副市長鄭照新表示,汰換警局巡邏機車並改爲電動機車,是執法裝備現代化的一大步,尤其在警察同仁的努力之下,2023年縣市總體暨永續競爭力調查,臺中市在治安面向獲得全國第一名。

「市府非常重視警察執勤裝備能有效提升執法效能及維護安全」鄭照新說,市府113年編列6435萬元預算,從109年迄今,5年來已投入3億2175萬預算,更新149輛警用汽車、2078輛機車,大幅增強臺中市警察打擊犯罪及維護治安的機動力。

臺中市警局長李文章表示,新採購的電動機車配備先進技術及高效能電池,安全最高速度每小時可達90到95公里,續航力可達80公里,跨區攔截圍捕都已夠因應,450輛電動巡邏機車也將陸續發給15分局、118個派出所及捷警隊等單位,並逐年做汰換,預計到2030年全面採用電動機車。

李文章說,至於淘汰的燃油車包括機車、汽車,將優先提供學校教學,以及其他局處使用,至於車況良好的將拍賣,另外偏鄉山區有越野需求,則會保留部分燃油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