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捷運砍人案/嫌犯有思覺失調症能脫罪? 律師:一定會受到法律制裁!
臺中捷運日前發生隨機傷人事件後,中捷每列車廂皆有員警進駐執行護車任務。記者黃仲裕/攝影
這次臺中捷運的砍人事件,嫌犯一定會受到法律制裁!
至於新聞提到嫌犯有思覺失調症,會不會因此脫罪?
其實,思覺失調症並不是犯罪的保護傘,而是「刑法規定要處罰的是『犯罪』當時知道自己在犯罪的人。」
如果犯嫌在犯罪時沒有意識到自己的行爲是違法的,根據刑法第19條第一項,這種情況下他無刑事責任能力,可以判無罪。但這並不代表他就沒事回家,仍需依刑法第87條施以監護5年。
我的同事 施宥宏律師 也在媒體上分析本案,目前案件已進入偵查階段,地檢署會依據醫療單位的精神鑑定,判斷犯嫌是基於「ㄕㄚ人意圖」還是「涉及傷害」進行攻擊。
如果證實有ㄕㄚ人意圖,最高可判無期徒刑。重要的是,單靠自稱有精神疾病並不能逃避刑責,必須回到行爲當下的意識能力,並由專業的醫療單位來進行精神鑑定。
這次那些勇敢挺身而出制止嫌犯的人,制止了更危險的結果發生,感謝這一股「正義的力量」,也祈禱受傷的人能早日康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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