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柑橘女果農當藥頭!果園內賣毒當場被捕 遭檢方起訴

▲王女在果園交易毒品,遭埋伏警方上前逮補。(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記者白珈陽/臺中報導

臺中市刑大偵辦毒品案,發現1名從事果農的51歲王姓女子,爲賺取外快當起藥頭販毒,警方展開蒐證,去年底趁着王女在果園交易毒品時,立刻上前逮補,當場查獲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全案檢方近日偵結,依毒品罪嫌將她起訴。

臺中市刑大偵二隊偵辦販毒案向上溯源,發現藥頭是豐原區的王姓女子,王女平時租用農地種植柑橘維生,卻利用農夫身份,暗地交易毒品,許多毒蟲藉由買柑橘的名義,向她購買毒品。

警方去年9月間趁着王女在果園交易毒品時,持搜索票將她拘捕到案,經搜索,當場查獲第一級毒品海洛因3包(毛重10.77公克)、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毛重0.59公克)及行動電話等贓證物,案經臺中地檢署偵結,檢察官認犯罪事實明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嫌提起公訴。

▲警方當場查獲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警方提警,毒品影響社會、家庭及個人深遠,販賣毒品害人害己;施用毒品嚴重傷害身體健康,且易受毒品控制而做出傷天害理的事情,警方對於毒品犯罪採取「零容忍」態度,再次呼籲遠離毒害幸福永在,珍惜生命拒絕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