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大里這處慢車道年開萬餘罰單 駕駛人哀鳴 民代要求改善

臺中市議員張芬鬱說,大里區環河路一段慢車道速限40公里,去年開罰多達11758件。圖/張芬鬱提供

臺中市大里區環河路一段慢車道速限40公里,經常有移動式測速照相,去年開罰多達1萬1758件。市議員張芬鬱表示,測速開罰不是改善交通安全唯一手段,要求警局和交通局提擬改善方法。

她說,曾有市民向她陳情,說騎機車趕回家載母親就醫,超速被開罰1萬2千元、記3點,還要吊扣牌照6個月,不知如何是好。

也有黃姓市民反映說,因家住彰化在大里上班,每天騎車經過大里區環河路一段,該路段慢車道筆直寬敞,速限40公里,警方輪流派人架設測速照相舉發,曾收過4張罰單,市府不研究如何改善交通安全,只會把駕駛人當提款機。

張芬鬱表示,駕駛人嚴重超速非常危險無法認同,但若在急迫下不得已超速,行政罰法第13條規定可不予處罰,過去有載患者就醫以緊急避難規定判免罰的案例,但須提出證據向交通裁決所申訴。

另外,去年違規案件多達1萬1758件,相當於一天32件,而該路段去年也發生87件交通事故,造成2人死亡、42人受傷,顯見用移動式測速照相舉發,絕對不是交通更安全的手段,警察局和交通局應提出更有效辦法。

還有,該路段沿線有多家砂石業者,砂石車進出的警示須更明顯,尤其夜間照明應加強,並應分析事故原因加強改善,讓行車更安全。

市府交通局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規定,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的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40公里,該路段沿線也有許多砂石業者,大型車輛出入較爲頻繁,交通局將再與警察局、建設局、區公所及地方代表等單位共同研議交通安全改善方案。

臺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說,民衆若有疑慮可至裁決處窗口、郵寄或至官網辦理線上申訴作業,並提供申訴單、通知單影本及相關佐證資料等,裁決處收受申訴案件後將轉請原舉發機關查證。

警察局說,大里區環河路路段道路筆直,往來車流量大,易因駕駛人違規爭道及超速行爲致生事故,將持續針對易發生交通事故的路段、路口,邀集路權機關及相關單位辦理會勘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