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大巨蛋須覓地逾10公頃 市長盧秀燕:400到500億元起跳
臺中市長盧秀燕。聯合報系記者陳秋雲/攝影
臺中市長盧秀燕昨天在市議會宣佈將蓋可打棒球的大巨蛋後,今天再度答詢表示,要蓋容納超過3、4萬人的場館,土地面積需10到15公頃,預算至少需新臺幣400億到500億元。
臺中市政府正興建臺中巨蛋,有大、小2座場館,大場館可容納1萬5000人,小場館可納3000到5000人,由於臺中巨蛋不適合打棒球,盧秀燕昨天在市議會備詢時宣佈將研擬興建大巨蛋。
國民黨臺中市議員黃佳恬、賴義鍠及民進黨市議員何文海今天在市政總質詢中持續關心大巨蛋議題,盧秀燕對此表示,她希望再蓋第2顆超級大巨蛋,完成市民夢想。
盧秀燕指出,大巨蛋是國際級建設,選址會有一定客觀條件,首先需要10到15公頃場地,希望選址可速定,還要考量場館附近交通,以及財務問題;目前選址範圍已縮小,也須考量市場需求等,正在做最後評估,待確認後將向大家做報告。
盧秀燕表示,現在臺中要蓋超級大巨蛋,至少須考慮10到15公頃的場地,選址希望是素地並考慮到交通以及財務問題;正在興建中的臺中巨蛋就需要經費100億元,她評估第2座超級大巨蛋,可能要花400億到500億元以上。
盧秀燕認爲,根據臺北大巨蛋經驗,前後就花了10多年,她希望未來在選址上,大家不要互相杯葛,讓這座超級大巨蛋快速建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