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寶覺寺主委吞4523萬...還買賓士外幣 賣牌位又逃稅2377萬

▲臺中寶覺寺內有臺版「最潮大佛」,卻驚傳出前主委一家三口逃漏稅以及侵佔公款。(圖/資料照片)

記者遊瓊華/臺中報導

位在臺中市北區的寶覺寺,寺內設置一尊高約30公尺的彌勒大佛像,能仿照拍出跟「日本墨鏡大佛」類似場景,被稱是「臺版最潮大佛」。不過寶覺寺前主委林善超與其子女三人,被查出2019至2020年間挪用公益款項4523萬餘元,並在2016至2022年間,銷售3000多座牌位,總收入逾2億,卻逃漏稅款2377萬餘元。臺中地院依侵佔罪以及逃漏稅捐罪,分別判處三人1年8月的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人還須在緩刑4年期間,各向國庫支付10萬元。

判決指出,林善超的兒子林延蒼以及女兒林如觀,分別擔任寶覺寺的管理委員以及財務主管,3人多次將寶覺寺的公益款項匯入林如觀、玄恆公司、宗教協會及五度空間影音工作室等帳戶,還將錢拿來買外幣、保險及定存,甚至還買了一輛賓士。

另一方面,林家三人在處理寶覺寺的稅務時,明知銷售牌位應開立統一發票,並申報營業稅以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多年來共賣出3000多個牌位,收入高達2億2794萬元,卻開立不實收據給消費者,填報不實的銷售額、稅額申報書,並製作不實財務報表申報,逃漏營業稅1085萬餘元、營利事業所得稅1291萬餘元。

判決書中提到,寶覺寺已向臺中市府辦理寺廟登記,其財產應用於興辦公益、慈善事業。林家三人坦承犯行,主動繳回犯罪所得、補繳逃漏稅款,並與寶覺寺和解,同時也辭去寶覺寺職務。法院認爲,林家三人已經有所警惕,無再犯之虞,同時寶覺寺也同意給予緩刑機會,因此對其侵佔罪以及逃漏稅捐罪均判處有期徒刑1年8月,得易科罰金,並緩刑4年,各向公庫支付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