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6死大火!養羊釀口角縱火後逛超商 租客殺人罪起訴求重刑

臺中6死大火!養羊釀口角縱火後逛超商,租客殺人罪起訴求重刑。(中時資料庫)

臺中市興中街今年3月6日發生集合住宅大火,房客鄭明光疑因養羊及租金問題與房東莊麗卿衝突,竟然持打火機點燃2樓的垃圾袋,縱火後還到附近超商買泡麪後閒晃,未料竟然延燒到莊女堆置的資源回收雜物,釀成6死6傷慘劇,臺中地檢署偵辦後,分依殺人、公共危險罪將鄭男、莊女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43歲鄭明光在興中街承租套房後,疑因在住處養羊、積欠房租及生活習慣等問題,與69歲房東莊麗卿發生爭執,莊婦收不到租金要求鄭男搬離,不料他竟在縱火報復,造成6死6傷的慘劇。

檢警發現,以打雜工維生的鄭男,今年2月才租住該棟大樓套房,很多老住戶直到大火發生後,才知道這號人物。鄭男在6日晚火勢猛烈之際試圖上樓救羊,因安全理由遭拒,但他仍不死心數度向消防人員懇求,神情冷靜態度自若,還隨受災租客到緊急收容處休息、用餐,也到安置旅館住宿,完全事不關己。

據瞭解,該大樓爲7樓加蓋的8樓建築,莊婦使用、居住1、2樓,而3樓以上是出租套房。承租在8樓的鄭男,在2樓電梯口縱火。檢察官認定,鄭男涉殺人既遂、殺人未遂、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等罪嫌重大;莊婦涉犯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廢棄清理法等罪嫌重大。

經偵查後,臺中地檢署以鄭男涉犯殺人及公共危險縱火罪、莊女涉犯廢棄物清理法、刑法公共危險罪「阻塞集合住宅逃生通道致死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