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新銀遭詐4.9億 金管會:有徵授信缺失已要求改善
臺新銀行遭貿易商以不實單據搭配越南買方提出的銀行信用狀詐騙1500萬美元,臺新銀說明,不影響臺新授信資產品質及獲利表現。圖/臺新銀行提供 戴玉翔
王姓商人涉嫌持不實文件向臺新銀行詐騙約1500萬美元,金管會今天表示,案發後臺新銀有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金管會發現臺新銀徵授信作業有部分缺失,已要求改善。
檢調獲報,從事國際仲介的英屬維京羣島商王姓負責人涉嫌於2022年間持越南某銀行開立的信用狀及不實海運提單、裝箱單、商業發票,向臺新銀行申請信用狀買斷業務,詐騙1500萬美元(約新臺幣4.9億元)得逞,北檢近日兵分4路搜索,全案朝違反銀行法方向偵辦。
金管會官員表示,此案2022年爆發後,臺新銀行有向金管會通報重大偶發事件;金管會並有發現臺新銀行徵授信作業有部分缺失,已要求改善。
官員提到,此案近日被媒體報導,主因檢調對該名客戶進行搜索所致,針對此案,臺新銀行已提起告訴。
臺新銀行日前則說明,先前買斷越南某銀行承兌後的信用狀,到期後未獲付款,進一步查證發現相關交易有違反金融秩序之虞,因此提請檢調啓動調查。此案於2022年11月向調查局提出告發。
臺新銀行指出,相關信用狀已經越南某銀行承兌,依國際信用狀統一慣例有最後付款義務,目前臺新銀行已委託越南當地律師,將於近日對越南開狀行提起訴訟、請求付款,加速追回款項以積極維護銀行權益。
臺新銀行表示,對該信用狀的未付金額已在2022年全額提存,不影響授信資產品質及獲利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