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新金總座針對「新新併」提出五大聲明 不排除拉高換股比例

臺新金控總經理林維俊。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新金今日召開法說會,總共有超過20個提問和「新新並」相關。臺新金控總經理林維俊指出,主要提問有二大,一是臺新和新光換股比例會否有調整可能?二是中信金已發起對新光金公開收購,臺新對策如何?對此,他做出以下五大回復,並且要求,金管會應支持合意併購爲優先,第三方不宜在已有合意併購之下,發動敵意併購,才能立下規則,讓大家有所遵循。

若金管會覈准公開收購?林維俊說他相信不會,因爲2022年是在新光金董座許澎時代就已洽合意併購,但當時未有正面回覆,所以當年11月已提公開收購方案,也向金管會報告,且當時架構和中信金如出一轍,所以金管會當時有所質疑,認爲用股份作對價,有波動,希望用100%現金,不要採取搭配股票收購來進行。既然此案2年前被拒絕,金管會應有監理標準一致性,因此不應同意中信金的申請纔對。

若臺新要提高換股比例,對於流程,林維俊說,8月22日雙方董事會要過的程序,將全部重來,以更改比例,也要重新召開董事會及股東臨時會。

林維俊的五大聲明重點如下:

第一,臺新與新光的換股比例。林維俊表示,因爲三家相關公司,都是上市公司,每天股價都在波動,所以出價數字是動態改變情況,所以很難說誰的出價多少,也難說比誰高出百分之多少?在這種持續變動之下,未來的確有這個可能會調整,臺新金會在適當時間作適當調整規畫。

第二,提到中信金對新光金的公開收購,林維俊強調,合意併購是雙方進行很多專家評估,這個要受到優先尊重,若容忍在最後階段出來敵意併購的干擾,甚至破局,以後市場就沒有合意併購的空間,有違金管會合意併購的初衷。

而且他強調,開放敵意併購的規範,並非打壓合意併購,這對金融監理沒有好處,過去20年來金融合並活動不振,也使金融業擴大規模及國際化受限,金管會纔在2018年將敵意收門檻從51%降至10%,但他相信立法本意仍以合意併購爲優先,用意絕非用敵意併購取代及壓抑合意併購。

第三,若金管會用開放公平競爭理由來同意敵意併購,干擾合意併購,等於政策上用敵意併購驅逐合意併購,也將造成本質上不公平,因爲敵意併購可任意出價,且第一次只要10%就可達到阻擾目的,且無視合意併購者開大門走大路的努力。

第四,金管會同時開放合意併購和敵意併購,倘若敵意併購者將收購的股份,轉換爲合併後新公司的股份時,來干擾新合併公司的決策,甚至讓其啓動對合並後新公司的第二波敵意併購,不只造成金融業亂象,也會形成金管會在監理執政的問題。

第五,整並首重市場穩定及公共利益,所以大股東適格性要有更高標準,林維俊指出,中信金以往的前幾宗併購,不僅有數起爭議涉訴訟,不但負責人及親信都有涉及,還有未結案件,金管會須充分考量大股東適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