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西鄉長選舉現金賄選案 收押一樁腳

雲林地檢署偵辦臺西鄉長候選人樁腳涉及現金賄選案。(圖/雲林地檢署提供)

雲林地檢署偵辦臺西鄉長候選人樁腳涉及現金賄選案,李姓鄉長候選人的丁姓樁腳疑以每票2000元的對價交付賄款給另2名樁腳幫忙買票,檢方15日陸續通知3名丁姓樁腳及選民到案說明,65歲丁姓樁腳遭聲押獲准,其餘2人請回。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林柏宇指揮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二隊、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雲林縣調查站、臺西分局、臺中市警局刑大第六隊、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清水分局、移民署彰化專勤隊,昨(15日)通知李姓臺西鄉長候選人樁腳、臺西鄉農會理事的丁男,以及另2名丁姓樁腳及相關受賄民衆到案說明。

雲林地檢署表示,經查丁男(46年次)以每票2000元對價交付賄款給另2位樁腳被告丁男(41年次)、丁男(49年次),要求發送給其他選民,換取投票給臺西鄉鄉長李姓候選人,因而涉犯投票交付賄賂罪嫌。受賄選民到案後先後繳回犯罪所得5萬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