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有地、有錢 李世光:要把MIT太陽能板留在國內
新政府喊出「百日有感」口號,如今時程已過大半。談到自家端出的主菜──太陽能光電產業,經濟部長李世光今(21)日表示,當下已盤點可用土地約3000多坪,且臺灣也不缺資金,下一步是要設法讓「臺灣製造」的太陽能板留在國內使用,並鼓勵國內銀行業者多多參與「綠色金融」。
李世光今天下午與媒體茶敘,被問及「百日有感」時程已過大半,原先提出的太陽能光電產業政策進度如何?他先說:「大家有沒有感我不知道,但我非常有感。」隨後指出,在土地取得方面,部分鹽灘地仍因《溼地保育法》卡關,但他認爲,溼地若只包含鹽與水,並沒有真正的生態系,就不該被保育法規所限制,因此經濟部當下正與內政部溝通,「經過盤點,土地大概有總目標(1萬坪)的三分之一,這是清楚的。」
此外,行政院近期也下達一道命令,要求國營事業盤點自家可用「太陽能發電」面積,特別是屋頂部分,因爲皆屬於自家場域,不至於引起民衆抗爭,一旦架設電網、變電站就可立即使用,「甚至不用修改電業法就可以做,所以那一塊會動最快。」目前已知中鋼有80公頃之多,其餘國營事業也正在盤點當中。
至於相關投資是否有足夠資金?李世光直言「看起來,現在錢比土地多。」他提到,當下臺灣業者、國際土地開發公司都有興趣投資,不過,根據臺灣的能源技術服務(ESCO)業者反映,目前相關投資最後一段的綠色金融多半由外商銀行承作,對此,他感到不解,「由於經濟部給予躉購電價,那是極長期的穩定投資,投資報酬率遠高於目前銀行定存利率,應該是很好的投資標的。」
「錢有,土地弄好後,下一步就是過程中,我們如何避免所有太陽能板都被外商賺走。」李世光指出,臺灣太陽能板製造業者的資金、技術早就達到「國家隊」等級,實務上,絕大多數爲外銷,但他認爲,部分「臺灣製造」的太陽能板應該可以留在國內使用,因此,未來在不違反WTO規定的情況下,經濟部將設法讓臺灣業者參與其中,「目前還在作最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