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跟進?英國推這政策圓買房夢 購屋門檻降到這樣

臺灣房價易漲難跌。(示意圖/資料照)

即使政府祭出一連串打房措施,臺灣房價依舊居高不下,馨傳不動產智庫執行長何世昌在臉書發文表示,英國長年來面臨高房價問題,該國協助購屋模式的「共享產權」方案(shared ownership)相當具有話題性引發討論。

何世昌介紹,發源自英國的協助購屋模式「共享產權」方案(shared ownership,或者譯爲半租半買、漸進式購屋、共享所有權、階梯式購屋),執行方式是由買家向當地的「住房協會」先購買房屋部份產權,之後再依約定持續收購剩餘產權,根據舊規定,買家最初至少要購買房屋25%產權,剩餘75%再依約分年購入,不過,最新的「共享產權」方案將最低購買產權比例由25%降至10%,買家付更少的錢即可擁有部份房屋產權。

何世昌分享新版「共享產權」的其他配套措施如下:

1.適用的買家條件爲大倫敦市家庭年收入9萬英磅以下、其他地區8萬英磅以下。

2.年滿18歲以上的首購族(曾有房屋,但目前名下無房產也適用)。

3.沒有重大信用瑕疵,還款能力無虞。

4.買家可選擇購買的房屋產權比例最低爲10%、最高爲75%。

5.未購買的產權比例由買家承租,租金約爲房屋價值的2.75%。

6.買家後續每次增購的產權比例最低1%。

7.買家須依持有比例負擔同等的修繕費用與稅金(但房屋稅可推遲至擁有80%產權時再繳)。

8.買家需至少支付購買比例房產價值的5~10%自備款。

9.若買家想出售房產產權,房產協會擁有優先回購權。

10.買家出售須搭配估價機制,若未成交,則下回出售需重新估價。

何世昌說,「共享產權」讓購屋門檻降到剩十分之一,原本買不起房子的民衆都能一圓購屋夢,但「共享產權」也有爭議,成爲美中不足之處,常見的爭議爲「住房協會」(Housing association)並非政府單位,而是民間非營利機構,雖然是非營利,但有分紅文化,因而衍生與民爭利等問題。

澳洲是英國後第二個採納並實施「共享產權」的國家,但澳洲對制度有改革,最大的變革之一是要求「住房協會」廢除分紅制,且買家頭期款比例降低至2%,相比英國的5%首付更低;此外政府還爲買家代墊成交總價的30%~40%,進一步降低買家的銀貸壓力。

臺灣適合引進「共享產權」購屋方案嗎?引發討論。有網友認爲,臺灣根本問題是薪資太低,這種共享產權在臺灣一定會被罵得半死,推不動,何世昌則迴應「歐美先進國家一開始討論頭期款補助時也是吵翻天,實施之後變真香定律搶翻天,罵的人就慢慢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