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波浪能潛力600MW 以科國際目標2025年完成示範場域

以科國際董事長黃齊元(左)與Eco Wave Power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Inna Braverman(右)簽署設備採購合約。圖/黃有容

以科國際4日與以色列波浪能設備廠Eco Wave Power簽署設備採購合約,以科國際董事長黃齊元表示,目前其波浪能示範場域正在積極取得各單位法規許可,目標將在2025年完成100kw的波浪能示範場域建置。以科國際2023年已完成臺灣含離島的選址評估,初估國內波浪能發電約有600MW以上裝置容量潛力。在示範場域完成後,以科預計第一期設置目標爲20MW,並持續推升至400MW以上。

臺灣波浪能發電以科國際的重量級合作伙伴Eco Wave Power執行長暨共同創辦人Inna Braverman親自來臺,雙方於3日正式簽署設備採購合約,並將相偕前往現場位址進行勘查。

黃齊元宣佈,臺灣波浪能發電廠示範場域將於2025年完成建置,爲臺灣綠電提供新選項。他表示,歷經多年準備,以科國際於2023年完成臺灣四周環海的選址評估作業,進行示範場域建置,初期將以100KW發電機組進行測試與驗證。未來發電廠第一階段設置目標爲20MW,並將持續推升至400MW以上電廠建置量。

黃齊元指出,政府的再生能源政策與設置容量逐年增長,臺灣是擁有1,566公里海岸線的海島型國家,高度具備海洋能源的設置潛能,以科國際期盼透過引進國際級技術,迅速擴大效益,並進一步完成技轉。

以科國際表示,目前已完成臺灣含離島83個潛力設置地點的數據蒐集,初步估計國內波浪發電潛力約有600MW以上的裝置容量,是十分具有發展波浪能潛力的優異環境,其中又以東部海岸浪高、頻率高,發展條件最優。以科國際指出,其100kw的波浪能示範場域使用的「岸際型」裝置,預計需要建置八臺中型浮子,實際建置時間預估只需3~6個月。不過,由於波浪能發電廠示範場域所涉法規非常多,同時仍必須與漁民、垂釣協會等組織單位充分溝通,才能順利開始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