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臺並卡關 林之晨感到很受傷

臺灣大哥大2021年12月召開重大訊息發佈會,由總經理林之晨(中)與經營團隊親自說明合併臺灣之星的計劃。(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大哥大合併臺灣之星(臺臺並)恐因同集團的電商平臺momo卡關,臺灣大總經理林之晨昨日打破沉默,表示臺灣大與富邦媒都很努力遵守個資法,公平會長官應該有些誤解,對此見解感到「很受傷」,但他不擔心進度落後遠亞並,只是「幾個月的差距」。

臺灣大合併臺灣之星波折不斷,先是卡在頻譜超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附加附款」覈准合併案,要求合併後1GHz以下超標頻譜,明年6月30日前須繳回,臺灣大認爲NCC有悖《行政程序法》,因此提起行政訴訟,雙方鬧到對簿公堂。

頻譜爭議未解,合併案送到公平會,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臺臺並屬於通信業的水平結合,審理上與遠亞並差異不大,但有「差異之處」,主因是臺灣大擁有電信、電商、遊戲等衆多子公司,有更多需要考慮之處。

公平會指出,除市場集中度,臺灣大集團內有不同異業子公司,像是電商平臺momo,與臺灣之星合併後,取得其大筆客戶資料、交易數據,是否可能分享給集團內子公司,讓它們拿到競爭武器,有利排除競爭對手,取得市場集中優勢地位,需要多一點時間瞭解。

林之晨昨日表示,臺灣大跟富邦媒都是上市公司,若有個資交換,早就被NCC告發,兩間公司也恪遵《個資法》,並協助企業保護個資,公平會所提顧慮「是不是有什麼誤會?」對於公平會長官的見解,感到「很受傷」。

由於遠亞並已經獲公平會覈准,會否擔心臺臺並進度落後?林之晨認爲,這頂多是幾個月的差距,但時間拉長來看,對整體電信產業仍是利大於弊,像是基地臺更加節電、照顧臺灣之星員工,並提供用戶有更佳網路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