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再傳槍響 轟民宅10多槍 嫌犯收押

臺南市警局歸仁分局轄區傳出槍擊案,涉嫌開槍的柯姓男子攜槍自首後被裁準羈押。(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再傳槍擊案!40多歲柯姓男子4日清晨疑因債務糾紛,持槍朝臺南市歸仁區某民宅連開10多槍示警後,攜帶1把長槍、1把手槍及百餘發子彈前往歸仁警分局自首,警詢後依槍砲、恐嚇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檢察官復訊後,以柯嫌涉犯槍砲重罪,且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聲請羈押獲准,警方將深入追查柯嫌槍枝來源及犯案動機。

據瞭解,臺南市南區萬年五街某水產行本月2日被連開25槍示警後,歸仁警分局轄區4日再傳槍響,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檢警備感壓力。警方5日聲明表示,本案已報請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相關案情仍在釐清中。

4日清晨5時許,歸仁區成功路某民宅鐵門被人連開多槍示警,鐵門上留下10多個彈孔痕跡,所幸無人傷亡。

案發後,涉嫌開槍的柯男攜帶1把改造長槍、1把制式手槍及百餘發子彈,向歸仁警分局歸南派出所自首,柯嫌供稱,因債務糾紛前往民宅連開10多槍。但因柯嫌早被警方列爲治平查緝對象,警方質疑其說法,除將他依法送辦外,另警方將擴大深入調查,釐清有無其他共犯,檢察官訊後聲押柯嫌獲准。

臺南地院指出,柯嫌承認開槍,犯罪事實亦經證人證述明確,加上又有歸仁警分局提供的證物,足認柯嫌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衝鋒槍、手槍罪、未經許可持有子彈罪及《刑法》恐嚇罪嫌疑重大。

法官認爲,柯嫌所犯爲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其畏罪逃亡規避追訴、審判程序可能性甚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加上柯嫌因與他人有糾紛前往開槍,在糾紛未解決前仍有再次前往尋仇開槍可能性,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非予羈押顯然無法追訴、審判,裁準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