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男清明節掃墓燒燬40墳 被勸反嗆「我很有錢」
臺南今年公墓火警。(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臺南市一名郭姓男子於清明節前掃墓,因在清理祖墳時燒燬多處墳墓雜草,被依失火燒燬物品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並裁定沒收作案工具打火機與噴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指出,今年3月20日中午,郭男爲準備清明節掃墓,前往臺南市學甲區第九公墓整理其叔公的墳墓。郭男持打火機與噴燈燃燒墓前雜草,卻未注意火星四散,引發公墓內火災。火勢迅速蔓延,燒燬約30至40處墳墓周邊的雜草,部分墳墓甚至被燻黑。
案發後,當地里長聞訊趕到現場,發現郭男仍在火場附近,遂上前勸阻,卻遭對方迴應「我很有錢,給他罰」,隨後郭男騎車逃離。然其後不久,郭男又返回現場,被趕來的警方當場逮捕,並在現場查獲打火機與噴燈。
案經臺南地檢署檢察官提起公訴,法院審理認定,郭男在整理墳墓時未妥善控制火源,導致火勢蔓延,造成公共危險。法官在量刑時,考量郭男犯後態度坦承,並考量其經濟狀況及家庭背景,最終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