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狠父「水管插肛、窗外懸空」虐死2歲兒 母裝無視二審出爐
臺南市2歲多謝姓男童遭生父凌虐致死,生母因坐視不救,一、二審均判刑2年。圖爲謝童生前一家居住的平價旅館房間。(資料照片)
2歲多的臺南市謝姓男童,2023年10月18日被謝姓生母及陳姓生父送醫急救,但到院前死亡,院方懷疑男童遭凌虐致死報警後,父母均被起訴;生父由臺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審理中,生母一審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刑2年,上訴二審後,29日上午9點28分宣判上訴駁回,可上訴。
判決指出,謝童疑似遭虐待,從2022年4月26日起,由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安置,直到2023年7月23日結束安置返回原生家庭,與謝女、陳男、姊姊共同居住在臺南市的平價飯店。
不料,謝女認爲男童不服管教,同住期間曾以綿繩持續捆綁男童雙手手腕4次、搧臉頰2次,還明知陳男也認爲男童不服管教,反覆持續對男童凌虐、傷害,不僅沒有積極阻止陳,反而縱容陳男反覆對男童施虐、傷害。
據調查,陳男入睡前曾以綿繩持續捆綁男童雙手手腕,以蓮蓬頭水管插入其肛門並灌水,徒手捏生殖器,還徒手抓住領口,並將手連同男童伸至窗外,威脅要將男童丟下樓;甚至將男童帶到房間廁所以冷水衝淋、手掌擊打後腦勺、以橡皮筋對身體彈射、以熱熔膠條打男童手腳施虐,導致男童全身上下傷痕累累。
去年10月18日,陳男趁謝女外出工作時,又以不詳方式重擊男童腹部,造成對方腹部鈍傷、肝臟損傷、胃破裂,胃內容物流出約500毫升,流至腹腔內造成腹膜炎引發敗血性休克。當晚陳男及謝女發現男童沒有反應,將他送醫急救,但仍宣告死亡。
審訊時,謝女表示,曾目睹或聽聞陳男對兒子凌虐犯行,她每天幫兒子洗澡,也發現男童身上傷勢,但因陳男不願意出去工作,她必須工作賺取生活費,因此需要陳男幫忙照顧兒女;她與家人關係不睦,如果獨自帶走兒子及女兒,也沒有地方可住。
謝女還說,先前曾經婚姻失敗,不希望再度婚姻失敗;陳男對女兒特別好,她不願意女兒變成單親家庭。至於沒有帶兒子就醫,系因擔心醫院通報,兒子會再次被安置到寄養家庭,且在兒子死亡之前,她看到兒子身上的傷痕並不嚴重,兒子肛門的傷痕是在死亡前一天才發現。
臺南地院認爲,謝女對男童有保護義務,負有救護男童免於遭受虐打對待,甚至走避受虐環境的義務,加上當時並無不能救護的情形,謝女竟坐視不救,不僅自行對男童以綿繩持續捆綁雙手手腕4次、搧臉頰2次等傷害行爲,也沒有任何讓男童脫離遭陳男持續虐打的積極作爲,導致男童遭陳男持續虐打致死,居於可防止地位而不防止,與結果間有相當的因果關係,應負正犯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