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公幼職員薪資六都之末、起薪差1萬 教育局:持續調整

臺南市陳怡珍爲公立幼兒園職員請命,薪水是六都之末要求調薪。圖/陳怡珍提供

臺南市議員陳怡珍表示,臺南市公立專設幼兒園職員薪資爲六都之末,起薪只有2萬8542元,相較於起薪最高的桃園市、高雄市有3萬8417元,差距竟然有1萬元,要求市府應儘速調整公立專設幼兒園職員薪資架構,並重新制定臺南市的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職員薪資支給基準。

臺南市教育局表示,已於2022年訂定「臺南市公立專設幼兒園契約進用職員調薪基準表」,該基準表分8年逐年調薪且比照非營利幼兒園建立晉級考覈制度,符合考覈晉薪者即調漲薪資,調幅至少3%以上,至於是否比照今年軍公教調薪4%部分,目前已在研議辦理中。

陳怡珍提到,臺南市並未設立契約進用職員的完整進用考覈及待遇辦法,甚至招考都是委託勞工局,使用年度約聘(僱、用)、臨時人員統一招考辦法,導致每年薪資調整不知道該跟着勞基法漲幅還是跟着公務員漲幅,考覈辦法明顯落後其他五都,讓職員們大嘆如二等公民,看不見未來。

陳怡珍說,檢視六都公立專設幼兒園職員薪資,臺北市不分專科與大學起薪皆爲3萬6316元;新北市專科3萬3756元、大學3萬5899元;桃園市專科3萬6188元、大學3萬8417元;臺中市專科3萬3756元、大學3萬5899元;高雄市專科3萬6188元、大學3萬8417元;臺南市則不分專科與大學起薪皆爲2萬8542元,位居六都之末。

陳怡珍表示,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有契約進用職員的完整進用考覈及待遇辦法,臺中市及高雄市雖然沒有訂定,但比照中央的非營利職員辦理,臺南市僅有一張上下標準不一的基準表,在甄試時還採用勞工局年度約聘(僱、用)、臨時人員統一招考辦法,讓人疑惑自己薪資調整到底該跟着公務人員還是勞工走,進用考覈及待遇制度明顯不完整。

教育局表示,依據前項考覈制度,自2023年起於現任幼兒園服務滿兩年或留職停薪復職滿兩年,且最近一年考覈列乙等以上者,得申請薪資調薪,若連續兩年年終考覈列乙等者,次一年度不予調薪,顯示南市已有完整進用考覈及待遇辦法。

對於相關人員表示職員起薪低,教育局進一步表示,專設幼兒園職員是幼托整合以後制定的人員編制,自2019年起即持續調整,迄今整體調幅已達33%。另因應軍公教調薪,未來也會持續檢討研議調整,以穩定人力並提升專設幼兒園行政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