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超跑男」非法吸金交易逾52億 法院今重判8年6月

劉姓男子因代操作股票吸金量大,經常在臉書炫耀超跑、現金,被稱爲「超跑男」。(摘自劉男臉書)

臺南「超跑男」劉姓男子3年前對外宣稱可短期代操股票,每週獲利3%至20%,代操費用爲獲利的10%,招攬132位民衆加入投資,投資交易總金額逾52億元,非法吸金4億1000元。劉男前年5月投資失利捲款落跑後在臺北落網,安平老家也遭人開槍。案經檢方起訴後,臺南地方法院24日依非法經營準收受存款業務達1億元以上罪重判徒刑8年6月。

另外,劉男的女友黃女犯幫助犯銀行法中非法經營準收受存款業務達1億元以上罪處刑2年,又犯使犯人隱避罪處拘役50日,均緩刑5年,並應向公庫支付3萬元;董女幫助犯銀行法非法經營準收受存款業務達1億元以上罪處刑1年10月,緩刑3年;何女幫助犯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中非法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罪處刑3月,併科罰金55萬元,緩刑2年。

今年26歲的劉男,當年因代操作股票吸金量大,經常在臉書炫耀超跑、現金,被稱爲「超跑男」。劉男從2021年1月間起,透過LINE通訊軟體「K&X」投資羣組、臉書動態或友人轉介等方式,對外宣稱可短期代操股票,每週獲利3%至20%,代操費用爲獲利金額10%,招攬翁姓男子等132人及其他不特定民衆加入投資,非法吸金總金額高達52億955萬多元。

黃女、董女及何女等3女則陸續從2021年6月起至隔年3月底,分別依劉的指示計算投資人投資紅利,幫助劉非法經營投資及準收受存款業務。

黃女還於2022年5月間申辦手機門號1支供劉男使用,並於同年月7日至15日承租飯店房間供劉使用;但黃女以證人身分接受警員詢問劉男行蹤時,卻聲稱2021年底分手後即沒有聯繫,沒有提供任何線索,導致檢警緝捕困難。

劉男於2022年5月間在臺北落網後,檢警扣得現金500萬元、各家銀行帳戶存款合計137萬多元,以及超跑、手錶、黃金項鍊及聯名筆等物品。全案偵結後,將劉男等4人併案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臺南地院認爲,劉男等4人均坦承犯行,且有相關證據可佐,犯行均可認定。劉以投資爲名義取得金額高達2億餘元,投資人多達百人,經營期間逾1年之久,破壞法令對於投資人保障,情節實屬嚴重;加上劉男爲主謀,且明知股票買賣已出現虧損,竟仍繼續吸金且增加所謂的長期投資方案,使受影響投資人及被害金額越滾越大,終成嚴重社會事件,廣爲媒體報導,應予嚴厲非難。

至於黃女、董女分別爲劉男女友、洗鞋店員工,何女則爲劉的員工,法治觀念均有偏誤,但因她們只領取固定薪水,並未因劉吸金而有任何分紅,黃女、董女甚至還出資委託代操且未能取回原投資金額,董女、何女犯罪期間也屬短暫。

地院指出,劉男等4人均坦承犯行,劉還與多數被害人調解成立,但迄今均未履行;董女、何女各與部分被害人成立和解或調解並履行完畢,兼衡4人於審理中自述智識程度、家庭以及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其刑。

另外,考量黃女、董女、何女均無任何刑事犯罪紀錄,或因情感,或爲工作,一時失慮觸法,犯罪情節尚屬輕微,更未因吸金規模擴大直接獲取任何利益,且犯後態度均屬良好,經反覆斟酌,對3女的宣告刑以暫不執行爲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