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電董事會覈准去年第四季現金股利2.75元
臺積電董事會15日通過去年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全年合併營收約爲新臺幣1兆5874億2000萬元,稅後淨利約爲新臺幣5965億4000萬元,每股盈餘爲新臺幣23.01元。董事會同時覈准去年第四季盈餘配發每普通股2.75元現金股利,其普通股配息基準日訂定爲6月22日,除息交易日則爲6月16日,並於7月14日發放。由此來看,臺積電去年盈餘共發放每普通股11元現金股利。
臺積電董事會覈准資本預算約209億4417萬美元,約新臺幣5550億1775萬元,內容包括 建置及升級先進製程產能、建置成熟及特殊製程產能、 建置先進封裝產能、 廠房興建及廠務設施工程、以及今年第二季至第四季研發資本預算與經常性資本預算。
另外,臺積電董事會覈准於不高於新臺幣600億元(約22.6億美元)之額度內,在國內市場募集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並覈准於不高於10億美元之額度內,於臺灣國際債券市場募集美元無擔保普通公司債,以支應產能擴充及污染防治相關支出的資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