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積2奈米廠遇斷層 環委要求科技部說明
環保署今天召開「新竹科學園區(寶山用地)第2期擴建計劃」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林良齊攝)
環保署今天召開「新竹科學園區(寶山用地)第2期擴建計劃」專案小組第2次初審會議,會中針對在該計劃的新城斷層有所討論,環評委員提出,據估計該斷層有3%機率發生大地震,除非沒有其他地方可以選擇,否則只要新城斷層活動,臺積電恐怕無法承受這樣的風險,提出附帶決議要求科技部應就基地選址合宜性提出說明。
此計劃主要爲提供臺積電2奈米廠擴建。據開發單位資料顯示,寶山二期總面積達90.02公頃,預計在土地取得完成後動工,總工期約60個月。
針對日前有環評委員質疑用水回收率不夠高,開發單位指出,本案製程廢水由進駐廠商處理後,先至再生水廠產製再生水,再排至科管局的污水處理廠處理,製程用水回收率達90%、全廠用水回收率達85%、全區用水回收率達84%。
開發單位提及,本案進駐廠除了承諾使用25%再生能源,並承諾營運期間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審查開發行爲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承諾營運期間進行增量抵換,每年至少10%,連續執行10年,並預計在2050年取得100%再生能源。
有環評委員指出,除非沒有其他地方可以選擇,否則只要新城斷層活動,臺積電恐怕無法承受風險,目前有3%機率發生大地震,發生後不相信機臺還可以用,如果真的發生了,是誰要負責任呢?
最後環評初審小組要求開發單位應評估空氣污染物抵換的可行性,評估用水、用電量、廢棄物減量,提升再生水用水量、施工及營運期間交通衝擊等,並確認2050年達成100%再生能源的作法,強化地安全評估及邊坡定安全設計等,要求補件再審;也要求科技部應就開發行爲基地選址合宜性提出說明,並釐清與寶山一期計劃覈定期程及相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