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4寶媽夾毒來臺 航警與臺北關循線逮臺灣3嫌

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今天宣佈,破獲泰國4寶媽以觀光名義夾帶逾2.8公斤毒品來臺案,經臺北關與航警攔截,並溯源逮捕臺灣3嫌送辦,近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起訴。

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隊長李維佳接受媒體聯訪表示,航警局與關務署臺北關4月19日查獲販毒集團,利誘泰國籍旅客以來臺旅行方式,在託運揹包夾藏自柬埔寨走私第一級毒品海洛因共2.8915公斤,企圖以觀光名義運毒闖關入境,航警局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報請桃園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李維佳說,專案小組調查發現,運毒集團以新臺幣13萬元酬庸,並提供相關來回機票及住宿生活費,要求在泰國無穩定工作且育有4子的43歲P女,前往柬埔寨攜帶夾藏海洛因的揹包來臺闖關賺取酬庸,沒想到在桃園國際機場就遭臺北關及警方識破。

李維佳指出,專案小組向上溯源後緝獲在臺收貨的47歲李男,並查扣要交付P女的酬庸13萬元,同時循線逮捕上手28歲潘男及39歲王男2人,將4名犯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訊後P女及李男羈押獲准,近日依違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起訴P女、李男及潘男3人,並持續溯源追查。

航警局呼籲,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依法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3000萬元以下罰金,民衆切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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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28日宣佈,破獲泰國4寶媽以觀光名義夾帶毒品來臺案,經臺北關與航警攔截,後續溯源逮捕臺灣3嫌送辦。(航空警察局提供)中央社